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166号)、《关于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国能综新能[2016]409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包头市2016年采煤沉陷区先进技术光伏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2016]40号)文件要求,包头市人民政府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包头光伏“领跑者”基地进行公开评优。
本次评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经过报名、评优程序,推荐12家企业作为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2016年项目投资商,现将评优推荐企业按顺序公示如下。
公示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9月30日17:00前向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期截止后推荐企业应于2016年10月10日18:00前选定项目场址,于2016年10月17日18:00前签署开发协议,否则按顺序由排名其后的开发商递补。
联系人:徐强
联系电话:0472-5109202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包头市基地评优推荐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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