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省煤炭工业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此,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说,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去年以来,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煤炭局等部门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发改委牵头向国家大气办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省经信委、省煤炭局就散煤治理到京津冀进行了专项调研,省环保厅就工作分工召开了协商会,省有关部门先后转发或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就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山东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意见方案,指导推进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筹备召开了“全省加快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和散煤治理工作现场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出台了《意见》、《工作方案》和《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推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
二健全理顺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典型经验推广。成立了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和检查指导。重点从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职责、扶持政策、标准规范、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结合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对17个市的散煤治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了德州、淄博、济南等地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以点促面,确保散煤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三全面加快散煤治理技术研发、质量标准、加工配送、检测监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以兖矿集团为主,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研发和装备支撑体系建设,目前高效改性洁净型煤和配套节能环保炉具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依托省煤炭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正在加紧研究制订我省清洁煤炭和洁净型煤(无烟煤、烟煤)等煤炭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以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和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为依托,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清洁煤炭加工配送体系。以省煤田地质局所属矿产资源检测研究院为主,建立省级煤炭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建设。煤炭清洁利用法规体系建设正加快推进。
目前,山东各地全面启动和开展散煤治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比如济南、淄博、德州、济宁、聊城、菏泽、临沂等主要产煤市和煤炭消费重点市都制定了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出台了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人口密集社区清洁煤炭、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替代工作。其中,德州市今年安排清洁煤补贴资金2.65亿元,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洁净型煤配送已部分到户,治理成效显著。总体来看,全省散煤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体制机制逐步理顺和完善,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监控和储备配送等体系正加快建立,各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替代逐步被居民认可接受,替代量快速增加,山东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一)加强散煤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考核。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16号文件精神,从技术研发、质量标准、政策支持、生产加工、储备配送、炉具装备、法规体系、宣传引导、督查考核等方面,加强对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散煤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考核,全面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健立完善散煤治理工作体系。依托大型煤炭企业、省煤炭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等,进一步建立完善散煤治理技术研发、加工储备配送、检测监控、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煤炭洁净利用技术研发,研究制订我省清洁煤炭、洁净型煤(无烟煤、烟煤)、配套炉具等产品质量标准,力争年底前发布实施。
(三)强化散煤治理督导考核和联合执法。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正牵头制定全省散煤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下一步将针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实际成效开展督导考核和联合执法,强化省直部门监管职责,全面督促落实市、县(市区)政府的散煤治理主体责任。
(四)加快推进清洁煤炭加工储备配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和现代化煤炭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培育和建设省市县三级洁净煤炭加工、储备、配送示范企业,建立稳定的省内外上游清洁煤源供应支撑基地,保障我省清洁煤炭供应。
(五)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和个人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出台举报奖励办法,有效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积极发挥村镇工作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散煤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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