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同意甘肃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同意我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并要求依据《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下简称《方案》),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
复函要求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同时,在试点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灵活应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电网安全,保障民生用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电力市场运行前要进行模拟运行,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则、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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