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将煤层气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应保尽保,为山西省煤层气用地“开绿灯”。
2015年,山西省煤层气开采量占全国90%,但现有土地利用政策不能适应煤层气开发特点。
山西省国资委主任朱晓明曾表示,煤层气是宝贵的能源资源,具有安全、环保和经济等综合效益,但煤层气开发井场用地具有“点多面广、布局分散、占地面积小、抽采周期短、能复垦”等特点,不适合办理永久性用地。如果勉强套用现有土地政策,煤层气抽采井用地按照土地征地方式使用,存在煤层气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充分衔接、土地指标受限等问题,增加了办理煤层气开发项目用地难度。
中石油华北油田山西煤层气公司土地管理协调中心主任潘秀峰对本报记者表示,煤层气用地存在工农协调难度大的问题。执行过程中出资高于“标准”,即在土地征用方面,当地村民不一定配合,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投入高出标准资金。不得不提的是,地方保护政策在某些时候也制约了煤层气的发展。
《通知》提出,将煤层气产业发展纳入规划计划,优先给予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时,将规划期拟实施的煤层气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应保尽保。山西省政府确定的煤层气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在下达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单独列出;其他项目用地,在下达市、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
据记者了解,办理煤层气开发相关占地手续还存在审批手续繁冗等问题,严重制约煤层气快速发展步伐。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般征地手续办理需要花4-5个月的时间,且程序繁琐。除相关部门的联合签批外,还有当地政府的现场实地考察,耗时很长。此外,除国土资源部外,还有林业部的各种手续、市县村层层申请报批,征地用地对煤层气开发没有特殊的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应将山西省列为土地租赁试点,允许煤层气抽采井不改变土地性质及用途,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煤层气企业与土地所有人(个人、集体或国有)签署租赁协议,到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监督管理。
此次《通知》明确,将对项目用地实行分类报批与供应。项目需要临时用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临时用地使用两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重新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如继续使用时间过长,按照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报批,可根据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可以按单独选址项目报批,也可以按分批次用地报批。按照《划拨用地目录》中石油天然气设施用地分类,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加工利用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可以根据企业申请,灵活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如10-15年)、长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地。
同时,对于国家立项或列为国家重点工程、需要国务院审批项目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可以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申请办理先行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并在获得批准后6个月内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有条件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煤层气产业项目。针对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由用地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通知》对企业来说是利好消息,但是文件中对于用地手续减少哪些环节,简化到何种程度并没有具体说明,细则并不完善,因此还需要等政策落地一段时间或者配套细则出台才能真正体现文件带给企业和行业的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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