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根据这几年的经验,可将国家规划范围内有明确标准的投资项目核准权下放。
对钢铁、煤炭、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节地节能节水、技术、安全等准入“门槛”,对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对集装箱专用码头、内河航运航电枢纽、车用发动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投资项目,可下放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准入标准等核准。中国铁路总公司投资的铁路、桥梁、隧道等项目由其自行决策。研究加大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向民间投资开放力度。
会议还决定,确定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释放市场活力;决定简化外资企业等审批管理,营造扩大开放的更好环境;通过《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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