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近日印发《煤炭工业“十三五”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以期在“十三五”期间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及结构调整。
“十二五”期间,我国加快煤炭行业转型发展及结构调整,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产业布局趋向集约化,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快速发展,产业集中度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但煤炭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不高,产品机构单一,煤炭产业上下游融合度较弱等问题依然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依旧突出。
中煤协认为,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能源革命新形势下,煤炭行业的发展速度、发展模式、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及发展约束都将发生变化。
煤炭行业应该积极适应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新趋势,推进煤炭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煤炭工业结构进行深度调整。
为此《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国木头人开发生产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生产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煤炭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生产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煤炭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十三五”期间14个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生产能力占全国总生产能力的95%左右,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处左右,先进产能比重占40%左右,前8家企业产量占全国总产能的40%左右。
在优化投资布局方面,“十三五”期间东部地区着力提升现有煤矿的生产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努力实现转型升级,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含东北),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化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煤矿项目。
在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上,国家将大力推动煤炭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重组整合,提升产业集中度。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煤矿企业改制或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引导煤炭企业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内部市场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行动,充分利用国际区域合作平台,积累国际开发经验,提升大型煤炭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行业尤为关注的化解过剩产能上,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煤矿自主退出机制,合理资源配置,实行减量生产。大幅退出落后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产能,做好资源枯竭、安全无保障、扭亏无望的煤矿关闭破产和职工安置工作,完成退出过剩产能任务。
此外,针对目前煤炭行业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提升煤炭行业信息化水平,增强大型煤炭企业信息化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智慧矿山,通过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和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积极发展煤炭工业先进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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