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武汉市治庸办第一暗访督查组赴新洲区、汉南区暗访督查精准扶贫工作。
在新洲区三店街,督查员发现贫困村曹岗村与武汉万兴祥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将60万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到该公司,由该公司每年回报10万元作为村脱贫资金。据了解,新洲区凤凰镇的五个贫困村有四个村的扶贫项目是“资金入股”,以精准扶贫资金参股公司企业,每年获得一定金额的分红,帮助村集体脱贫。
据了解,这笔扶贫款本该用于在曹岗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曹岗村党支部书记肖玉斋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介绍,为了落实光伏发电项目他们也跑了很多路,但是由于该村土地均为基本农田,没有合适土地用于项目建设,再加上与国家电网对接回购电力的问题也不太顺利,才使得项目搁置。
督查员还发现曹岗村门口悬挂的对口扶贫单位为武昌区房管局和武昌区安监局,而现场只有武昌区房管局的扶贫工作人员一人,该村有关负责人和村民表示,没有武昌区安监局的扶贫人员驻村开展工作。新洲区凤凰镇毛冲村的对口扶贫单位为市委组织部,扶贫队人员到岗情况正常。
此外,督查员还走访了汉南区湘口街硚口大队等地的贫困户。督查员发现,部分贫困户的子女已不在本地居住,但户口还在本地,也被列入了当地的扶贫名单。
对于这次暗访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向相关部门反映,做出处理。以保障实现脱贫目标,更好地贯彻实施精准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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