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休养生息”,再谈生财之道。这是2016年以来中国决策层针对长江发出的明确信号。就此,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公开表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
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先决条件和筑底工程。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6年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定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就是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心全意建设生态文明的先行示范带,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鉴于此,同年5月,环保部启动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而这一关系到11省市5亿多人饮水安全的执法专项行动已开展了5个多月,收效如何?
日前,来自权威媒体的报道消息称,对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的摸底排查业已基本完成,并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一建立了整治方案。
此番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在保护区边界是否依法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二是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三是清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环境保护部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据公开资料,此次专项行动涉及沿江11个省(市)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饮用水水源地319个,排查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问题399个。按照整治要求,已完成整改问题83个,正在整改164个,尚未整改152个。“目标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经济带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整治任务,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说。
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后,江苏将10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排查发现12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各类环境问题35个,截至10月15日,已完成整治10个,其余2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秦亚东在介绍江苏省的情况时透露,江苏省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仍有一些国家和省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他坦陈,清理这些大项目确实面临巨大难度。
遇到同样问题的不仅江苏省一个省。“浙江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主要以湖库型为主,但人口相对集中的浙北杭州、嘉兴两市仍以河流型为主,环境监管任务和压力相对较大,也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单锦炎介绍,浙江已排查2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现环境问题5个,已督促当地制定整改方案并已全部完成整改。
事实上,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要求由来已久,在2008年6月1日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中就单设一章规范“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
其中,《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而在此次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上,在每次听完一个省市相关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后,翟青最为关心的还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上还有什么问题,下一步准备如何着手解决。“水源保护区内有违法项目不清理,这是犯法的。这一点各省要向政府传达。”翟青要求九省二市环保部门必须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清理违法项目,“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8年,水源地的污染问题都做不好,不行。”翟青如是说道。
上一篇: 分布式光伏服务商乱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