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对全国碳市场进行了清晰的解读,从宏观政策、分配方案、交易机构、交易制度、第三方核查机构及管理、市场规模预期等方面勾勒出国家对全国碳市场寄予的厚望。现将重要信息汇总如下: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预计年底前获批。
2、目前正研究行业的履约顺序,将企业的履约按行业分批均匀地分配在一年中,这样市场相对平稳。如此,地方的监管将要常态化、机制化。
3、中央正积极筹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这一系统将由地方代管。七个碳交易试点几乎都在积极争取成为该系统的管理方。
4、目前,除7个碳交易试点地区的交易平台外,发改委还批准了福建和四川两省建设碳交易机构。四川交易所待四川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复后,交易所将启动运行;福建交易所也将在年底投入运行。
5、全国碳排放配额在分配方法上采取基准法和强度下降法,以基准法为主。同一个行业,无论在何地区,均采用同一标准。
6、全国碳市场采用两级分工的模式,中央层面主导方法和标准,省级层面管理配额分配、履约监管。中央为地方预留部分配额支配权,除此之外不允许各地采取地方化规则分配配额,如地方不按中央方法采取配额分配,企业有权进行投诉和抗权。
7、全国碳市场初期以现货市场为主,交易规模约为12-80亿元/年;未来逐步由现货交易向期货交易过度,碳期货市场规模在600-4000亿/年。
8、未来全国将保留7-8家国家级交易机构,承担全国统一市场的交易服务任务。各交易机构在交易规则、交易模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完全一致,企业可选择任何一家交易机构。
9、目前第三方核查机构由各省独立招标,未来全国碳市场开启后,需由国家碳排放交易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核查机构有严格规范并进行备案,确保核查工作透明,准确、可信。预计有一部分核查机构将被淘汰,以确保全国碳市场启动时,全国的第三方核查机构都是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
10、控排企业如不配合第三方机构核查,排放值按照当地行业最高标准计算;另外,无论控排企业是否配合第三方核查,配额都将按期分配并须按要求履约。
11、今年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筹备期,未来将与财政部、环保部、税务总局协商,计划到2020年推出碳税。同时,蒋司也承认碳税有很多缺点,例如方式单一、简单粗暴等。未来碳税主要针对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不好控制的中小企业。
12、全国碳市场自2017年启动至2019年年末,均属于初始运行期,碳价可能会相对较低,约在30-100元/吨之间。
13、未来部分符合要求的CCER可以作为补充,与碳排放配额共同构成碳市场。抵消机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配额主导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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