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质量排名如何完善》的讨论,社会各界对大气环境质量排名话题的热议持续升温。本版今日特刊登相关来稿,以期引发思考。
全面优化考核机制
王冠楠 (江苏˙市环保局)
严格考核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印发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对象是省级政府,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或PM10年均浓度)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10个单项、29个小项)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各占100分。出于对考核工作量的考虑,对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外的地区,仅考核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一办法对各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提供了依据和参考。
大气污染具有区域性、扩散性等特点,不同区域层面的考核要体现差别化。特别是对于县区来讲,其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有限,而且县区之间污染物扩散效应相对明显,因此空气质量更适合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征,而不是唯一的刚性标准。在考核重心上,在国家、省的层面,要从宏观角度出发,以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主要着力点;市、县层面要把考核工作重心下移,重在督促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具体措施有效落实。打牢微观基础,宏观目标才能实现。只要各项措施按时到位、持之以恒,即便监测数据一时差强人意,长期来看,空气质量改善的基础仍然稳固。
笔者建议从3方面优化大气环境质量的考核机制。首先,地方应科学制定年度改善目标。大气污染治理非一朝一夕之力,国外一些城市的治理历程长达数十年,我们要有决心更要有耐心和恒心,打好持久战。年度改善目标要充分考虑科学性、可行性,特别要避免层层加码现象。
其次,编制下达目标责任书。建议市、县两级政府签订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一方面明确改善目标,另一方面将压减燃煤、严格控车、产业调整、扬尘控制等具体措施、工程项目一一明确列出,做到详细、具体、全面,责任细化到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年度考核时即可逐条对照目标责任书,检查实际完成情况,杜绝推诿扯皮。
第三,要做好信息公开和专项督查。建议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向全社会公开,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督促各项措施、工程落到实处。
考核要多体现人为努力
孙贵东 (山东˙县环保局)
目前各地的大气质量排名,主要以空气质量现状作为排名的依据。这种排名方式更多体现的是不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综合实力的位次,并没有把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或恶化这一变量作为排名的内容和依据。为此,在各地的大气质量考核中,应建立一个能够弱化自然条件等客观先天因素,而明显体现大气污染治理人为努力成效的大气质量排名体系。
笔者建议,应重点考虑以下3方面因素,并将其作为建立这一体系的评价依据。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情况。由于同一地区不同年份同一个时间段的气候、气象等客观因素具有一定的相似相近性,以年为时间单位的时间纵向比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可以将不同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性指标的同比改善情况进行统计,并在评价体系中进行必要、科学、合理的量化。
二是大气环境质量环比改善的情况。同一地区同一年相邻月份的气候、气象等客观因素虽然有变化,但也具有一定的相近性。事实上,考虑环比改善和同比改善的作用都是剔除外在客观因素,二者是互为强化补充的关系,因此环比改善情况也应该作为评价体系的重要评价依据。将二者作为排名的依据,最终目的是使治污主体树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能“靠天”,大气污染也不能“怨天”的意识,从而进一步坚定污染治理的决心。
三是大气环境质量区域排名的位次变化情况。大气环境质量地区间横向排名模式中地区的位次变化情况,能或多或少地反映各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或恶化的情况。虽然位次变化情况与改善情况没有内在的直接联系,但是存在一定的必然因果关系。另外,把位次的变化作为排名依据,有利于地区之间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局面,从而有效调动不同地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热情和主动性。因此,把一个地区在目前排名体系中的位次变化情况作为衡量其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的参考,有其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
科学考评鼓斗志
沈胜学(福建˙市监察支队)
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旨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各地“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不断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清新空气这个生态产品。如何让排名真正成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助推器,让各地在做好各项工作中压力与动力并存,考评方法科学、排名公平公正是关键。
科学考评鼓斗志。开展空气质量排名,极大地调动了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起到了最基本的监督与整改作用。有的地方还将排名与政绩挂钩,排在末位的要追责,组织、纪检、效能、纠风等部门会介入。这种来自政绩方面的压力,无疑逼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想方设法地致力于空气质量改善。但有的地方是盯着问题真抓实干,有的地方却想歪招来弄虚作假,影响了排名的公平公正。如果“一刀切”地按照排名追责,同样也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因为各地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一样,存在着先天性的差异。所以考评方法要科学,既要排名空气质量,又要排名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即使有的地方长期排名靠后,但如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了,也要给予表扬和鼓励,不是一味地追责,这样才能让各地官员卸下思想包袱,起到鼓舞斗志的作用。
持续打假挤水分。质量排名﹑政绩攀比,关键点都落在了小小的环保数据上。受政绩观的影响,环保数据造假极有可能禁而不绝,有的甚至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与造假。打赢大气攻坚战,必须持续采取 “三不三直”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让造假者措手不及,斩断造假背后之“黑手”,真正挤干监测数据的水分,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还原真实空气质量。
精准分析补短板。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有可能因自然界自身原因引起火山爆发、森林火灾等,有因季节性影响如北方冬天要供暖、老百姓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等,有因本地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生活炉灶治理不到位等引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排名情况,精准分析找原因,之后积极应对、精准治理,针对重点难点,立足打主动仗、进攻仗、持久仗,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久久为功、补齐短板。
严肃追责树正气。追责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是为了治庸、治懒、治虚、治假。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需要下真功夫、硬功夫、苦功夫,对为了显示治污政绩而造假的、对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懒作为的、对相互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等层面的问责。特别要加大对数据造假的地方政府和维护第三方的追责和处罚力度,让造假者认识到造假比排末名后果更严重,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让造假者不敢造假。切实通过严肃追责树立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走出“官员出数据,数据出官员”的误区。
排名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要多措并举保证考核方法科学、排名公正公平。只有这样,地方政府才会为了政绩一心一意下真功夫改善空气质量,各地区之间才会真正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老百姓的实际感受与监测数据才会合拍。
数据好看需从源头减排
张厚美 (四川˙市环保局)
环境空气质量的好坏是一个地方空气污染程度的综合反映。为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各地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实行空气质量季度排名制度,并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
从一票否决到挂牌督办、甚至到行政首长问责等,各地对环保考核越来越严格。每年,上级政府都会对下级政府实行包括环保在内的绩效目标考核,下级政府将相关考核指标分别落实在主管部门头上,有的只要结果,不管过程。如果哪个部门绩效目标考核指标没有完成,或者排名靠后,不仅要加倍扣分,还有可能免职。
大气污染现状是日积月累形成的,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把环境质量改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固然很有必要,但检验的成效,可以多一些纵向对比,而不是笼统地对末位官员进行处罚。各地要使空气质量监测的数据好看,就要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需要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工程。加快火力发电、钢铁、有色、化工、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和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实行“路、油、车”协同管理,加强对重污染车辆的路面通行管控,提升燃油品质。
如何使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合理,需要认真审视。应制定更科学的考核标准,让地方主政者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必造假,这样才能倒逼他们把治污的智慧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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