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基础性能源和工业原料,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由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煤炭贸易全面市场化,并在长期协议、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了期货交易,形成了多层次市场体系。
期货市场是我国煤炭市场重要且有益的组成部分,具有交易量大、流动性好、敏感性强、信息透明的特点,可以通过价格发现、套期保值、虚拟库存、期现及跨期套利4重功能,对上下游企业产生积极影响。随着煤炭期货市场发展成熟,期货远期价格作为真正的市场化价格将受到市场主体和全社会的接收和认可,煤、电价格能够实现真正联动,煤、电上下游的竞争关系将得到有效改善,甚至出现利益趋同,实现共赢发展。
近期,我国煤炭期货市场出现的价格大幅波动,并不是市场供需的真实反映,而是在当前期货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由于过度投机造成的市场和价格非理性波动。期货市场的非理性波动会对现货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增加了煤炭交易的不确定性,影响煤炭产、运、销的稳定供需,长远看会对煤炭及上下游行业的利益都带来损害。
煤炭长期协议本质上也是一种期货形式,但因其立足于实物购销,与期货相比大大削弱了金融交易的有关属性,可以形成较为稳定、可靠的价格和市场预期,有利于抑制期货市场的过度投机。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炭企业、发电企业应大力推动签订长期协议,特别是要设定合理的定价机制,通过长期协议价格形成稳定期货价格的“定海神针”,促进期货市场回归理性、不断成熟,最终形成完善的煤炭价格市场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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