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全球气候治理的《巴黎协定》于4日正式生效,许多国家政府、媒体和专家称这是“历史性的一天”。
《巴黎协定》促使各国超越短期利益,找到了全球共赢点,2020年后的气候治理也终于有了可以依据的大框架,因此它的生效也释放出强有力信号。
首先,它预示着未来全球气候合作将进入快车道。
《巴黎协定》生效比联合国预计的2017年要早,显示出各国政府广泛认为全球气候治理需要强有力的国际合作。以中美两国为例,在推动并践行《巴黎协定》的同时,两国以气候变化合作为抓手,鼓励相关领域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联盟,这既可以促进双方经济增长,又有利于中美关系健康发展,同时在全球起到示范作用。
而《巴黎协定》快速生效,使未来国际多边和双边合作更加有章可循,说明了国际社会对此的迫切需求,预示着相关合作必将不断提速。
这种气候合作,表面看是各国就未来一段时期温室气体排放、清洁能源技术推广等作出的安排和协调,但在更深层次上,它是关于能源创新、可持续发展等全球治理问题的深度思考。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巴黎协定》规划的气候合作未来,正成为促使人类超越短期利益、为实现长远目标采取一致行动的利益汇聚点。
其次,《巴黎协定》生效,彰显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作用和理念已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中国始终坚持协定是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加强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在协定中得到了体现,赢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除了用中国理念和行动推动去年巴黎气候大会达成协定以及出资设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外,中国也正用自己的行动与智慧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带路”——探索一个可资借鉴的绿色发展模式,助力全球气候治理以及向生态文明转型。
中国推动《巴黎协定》的达成、生效与实施,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推进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合作共赢国际关系的伟大实践,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经之路。
第三,《巴黎协定》的生效,为绿色产业带来重大机遇。
尽管具体实施细节还有待谈判,但《巴黎协定》对各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有着不同程度的指标性、引领性的意义。它有严格的规定也有积极的鼓励,这意味着将来会出现新的商机,也意味着有些产业将逐渐被淘汰。
各国在协定中作的“自主贡献”承诺,也是各自国内企业刚性的指标和制约,可能有产业阵痛,但在产业转型中将会出现新能源技术等大量技术创新和进步,还会有新的商业模式、交易模式等。
投入绿色生态治理的钱不会白花。生态是全球性问题,保护生态,不仅关系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永续发展,也关乎整个世界的前景。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污染、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并非仅仅是压力和负担,它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与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同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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