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通知》称,为推进化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上述方案自2016年11月10日起实施。
《通知》提出,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出台。
具体工作要求有:
(一)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各地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建立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完善应急措施。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特别是做好冬季用气高峰供应工作;主动配合地方发展改革(价格)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保持化肥市场基本稳定。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妥善协商具体价格,对用气量大或承担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价格给予适当折让,折让幅度与停供、断供时间和气量挂钩;对转型期确有困难的化肥企业给予适当价格优惠,确保平稳退出。
(三)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化肥用气价格和化肥市场价格监测,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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