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于本月初正式发布。此次《规划》中,将“加强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作为“十三五”的重点任务之一。
抽蓄电站未完成“十二五”水电规划
《规划》显示,“十三五”期间,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优化电力调度运行,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十三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1700万千瓦,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
据国家能源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抽蓄电站总装机约为2300万千瓦,与水电十二五规划的3000万千瓦目标相比,完成率仅为77%,而且十二五期间抽蓄新开工规模为2090万千瓦,仅为规划目标的52%。
截至目前,全国已投产28座抽蓄电站,分布在17个省市,总装机2402.3万千瓦;在建17座抽蓄电站,总装机2140万千瓦;正在筹建32座抽蓄电站,总装机4061万千瓦。
抽水蓄能电站效用未充分发挥
据了解,抽蓄电站是把电网负荷低谷时多余的电能转化为水的势能储存起来,在负荷高峰时将水的势能转化为电能,实现电能的有效存储,并将电能在时间上重新分配,有效调节了电力系统生产、供应、使用之间的动态平衡。抽蓄电站具有机组启停迅速、工况转变灵活,可以实现顶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特点,被喻为电网的调节器稳压器和蓄电池。
随着调峰需求日益增加,我国抽蓄电站进入建设高峰。
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首台机组日前完成调试工作,即将投产。这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抽水蓄能电站,核准概算总投资76.35亿元,建成后年发峰荷电量20.07亿千瓦时。
今年8月,我国西北地区首个抽蓄电站——陕西镇安抽蓄电站正式开工建设,新疆阜康、福建厦门抽蓄电站也相继获得核准。
与此同时,我国抽水蓄能电站依然存在效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以华北华东区域为例,去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华北华东区域抽水蓄能电站运营情况监管报告》,显示电站建设滞后、调度规则缺失、电价机制不合理、投资主体单一等问题是抽水蓄能电站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例如,内蒙古呼和浩特抽蓄电站于2006年8月26日获得项目核准,设计工期51个月。由于资金不到位,项目于2007年11月停工,直至2009年11月项目才恢复建设。目前仅有2台机组并网试运,建成时间落后4年,项目建设成本由49.34亿元增加至56.43亿元。
对此,《报告》建议,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后评估,引导抽蓄电站健康发展。建议在规划、核准新建抽蓄电站时,引入效果评价机制,并对现有抽蓄电站实际利用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统筹协调电网与抽蓄电站配套建设,减少网络约束;落实投资主体责任,强化电网、电站批复刚性约束,对长期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项目进行限批。
此外,部分电站还存在窝电问题。
例如,山西西龙池电站所在的晋北地区由于风电快速增长、网源发展不协调,存在窝电问题,4台机组中有2台在高峰时段不能全启顶峰发电,低谷时段不能全启抽水蓄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报告》认为,抽蓄电站与其他类型机组在调峰、事故备用的调用先后顺序上没有明确规定,对抽蓄电站的调用合理性难以进行精确评价。此外,抽蓄电站的水库运用也有待进一步优化,警戒水位的设定需要更加科学地统筹调峰与备用间关系,以充分挖掘抽蓄电站的调峰能力。
抽蓄电站的电价测算方法同样值得关注。
此前,国家能源局专门颁布来相关电价政策,明确在形成竞争性电力市场以前,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其中,容量电价弥补固定成本及准许收益,并按无风险收益率(长期国债利率)加1-3个百分点的风险收益率确定收益,电量电价弥补抽发电损耗等变动成本;逐步对新投产抽水蓄能电站实行标杆容量电价;电站容量电价和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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