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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加速向主体能源过渡 就近利用还需重视

时间:2021-04-08 16:31:20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我国整个风电乃至新能源产业发展将不再只注重新建规模,而是更加重视就近就地利用。在规划目标上也将有保有压,并将建立相关的规划落实机制。与此同时,成本下降和补贴退坡也将成为“十三五”风电产业的主旋律,我国将用5~10年的时间使风电成本在目前标杆电价的基础上下降20%~25%。

“抢装潮”“弃风限电”“竞争加剧”……风电行业在稳中求进的发展过程中,也被上述多个关键词所包围。我国能否实现由风电大国向风电强国转变?风电能否实现由替代能源向主体能源过渡?“十三五”时期成为风电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

“十三五”期间,我国整个风电乃至新能源产业发展将不再只注重新建规模,而是更加重视就近就地利用。在规划目标上也将有保有压,并将建立相关的规划落实机制。

与此同时,成本下降和补贴退坡也将成为“十三五”风电产业的主旋律,我国将用5~10年的时间使风电成本在目前标杆电价的基础上下降20%~25%。

“我们也会部署和跟踪一批比较有典型意义的试点项目,争取通过广泛的示范,为最终更大范围内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应用积累有效的技术和政策经验。这个可以说是我们‘十三五’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处长李鹏说。

“硬币”的另一面

风电正站在由替代能源向主体能源过渡的博弈关键节点上。

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已连续五年领跑全球,并成为首个装机达到1亿千瓦的国家。虽然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但硬币也有另一面——风电在全国电源结构中的占比仍然较低。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表示,2015年我国风电上网电量仅占总电量的3.3%,而整个欧洲已超过11%,特别是丹麦这一比例更是超过了40%,风电在德国电力消费中的比例也达到了13%。相比之下,我国风电发展深度距欧洲等风电强国还有很大的差距。

今年9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巴黎协定》的决定。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已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率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要确保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要承担重要发展责任,其中风电产业至少要达到2.1亿千瓦的并网装机规模,并力争达到2.5亿千瓦,即从目前到2020年,年均新增装机规模要保持在2500万千瓦左右。

然而,“2015年,我国弃风限电问题反弹,风电并网消纳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在落实降成本等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陆上风电价格两次下调,风电行业也面临很大的压力。”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坦言。

“风电产业繁荣之下,风资源与负荷中心错配矛盾却愈加凸显。如何合理规划战略布局、控制造价水平、减少弃风限电损失都是风电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强调说。

在李俊峰看来,目前,我国风电产业机遇与挑战并存。“风电已经进入到了青春期,但我们需要尽快度过‘青春期’,因此需要与其他能源协调发展,建立多能互补发展体系”。

力争挺进主力电源

相对于“十二五”,“十三五”我国风电发展已步入新阶段,风电已经从可有可无的补充能源发展到替代能源阶段。随着风电开发成本不断下降,能源需求进入中低速增长,风电已经开始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在此情形下,“十三五”风电规划编制思路也将有新的调整。

李鹏表示,“十三五”风电产业发展不再以规模为导向即不再只注重新建的装机规模,而是更要重视利用,特别是就近、就地利用。

“我国虽然装机增长迅猛,风电利用却刚刚起步,2015年底风电发电量占我国发电量刚超过3%,如果未来不能突破5%到10%,最终达到占全部发电量20%到30%,整个风电产业就无法摆脱外部非议的花瓶角色。”李鹏说。

另外,促进成本下降和补贴退坡也将成为贯穿整个“十三五”风电产业发展的主旋律。李鹏说:“风电成本还要在现在电价基础上再下降20%到25%,这是一个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时间窗口只有5到10年,如果做不到,这个行业就会很危险。”

为了加快补贴的退出,国家能源局最近也在深入研究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希望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来确定补贴的额度,同时逐步减少对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的需求,现在还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优化研究阶段。

李俊峰也表示,由于风电机组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与革新带来的效率提升、风电场智能化管理等新技术应用、风机质量提升等对运维成本的影响,都显现出“十三五”风电电价有下降空间,竞争的加剧将带来国内市场新的降价潮。

“我国风电正处于由替代能源向主体能源过渡的关键节点,亟须进一步推动风电行业布局优化、技术升级与成本下降,尽早实现风电平价上网,推动风电尽快成为我国主力电源。”朱明补充道。

不仅于此,“十三五”我国还要建立风电相关规划的落实机制。李鹏介绍,一方面在规划目标制定上,采取有保有压政策,对于不存在弃风限电的省份,将把规划目标作为最低目标,鼓励各省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对于弃风限电比较严重的省份,将以解决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为主,不急于扩大风电建设规模,通过各类示范和深化体制改革尽快解决风电的消纳问题。

另一方面结合简政放权,逐步建立风电产业发展的指标监测和考核机制。针对风电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正在陆续建立完善的指标管理体系。国家能源局从2013年到现在基本建立全产业链指标监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风电产业预警机制,下一步将风电建设运行情况和规划的滚动落实跟预警机制挂钩,及时对年度新增规模和企业投资行为进行调整和引导,保障整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绝不催熟海上风电

值得关注的是,国际上的风电大国包括我国都已经纷纷开始开发海上风电,给风电产业带来一派新的景象,海上风电设备的研发制造也成为新的焦点。不过,李鹏强调,“十三五”时期,我国海上风电还将保持积极稳妥的推进,但决对不会催熟海上风电。

“海上风电不仅建设成本比较高,一旦出了问题维护的成本也比较可怕,特别是一旦出现批量事故,企业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国外一些国家和装备制造企业在海上风电也有过惨痛的教训。”李鹏解释道。

此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也指出,与陆上风电发展相比,目前,海上风电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更多是产业自身技术层面的问题,包括机组技术、施工技术、输电技术、运维技术是否能够满足海上风电发展的需要。

“海上风电发展仍处在需要产业界加大努力的时期,当然政策和管理制度仍需要不断完善,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相比的难度和复杂性,也正是需要产业界努力的地方。”史立山说。

2016年也被誉为真正意义上的海上风电转折之年。国家能源局最新政策显示,计划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发展,到2020年开工建设1000万千瓦。据悉,海上风电在“十二五”时期发展比预期慢,能源局通过技术实践积累经验,摸清了资源情况,初步建立了行业标准,为下一步规模化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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