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国家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各地年度用地计划和供地计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该意见强调,抓紧编制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对采取配建方式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部门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在供应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用地产权关系。鼓励在现有各类停车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允许通过依法设立他项权利进行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适当减免租金。
据了解,浙江省计划到2020年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8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21万个以上;建成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换电站400座以上;建成各类公用充换电站240座以上、公用充电桩1.2万个以上;建成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站160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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