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又开会了,这次还是部署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的签订。
11月1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同各省(区、市)发改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省级煤监局、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召开了“推动签订中长期合同做好煤炭稳定供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建立煤炭行业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这是自9月8日以来的71天内,国家发改委就煤炭问题召集相关部门所开的第8次会议了。
此前,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推动下,神华、中煤已分两批与装机容量、火电量均占全国44%左右的五大发电集团签订了电煤中长期合同,确定从12月1日起,按照“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模式、5500大卡动力煤535元/吨的基准价格水平执行。目前神华5500大卡的现货价格在685元-695元/吨,长协价格在585元/吨左右。
据了解,目前煤炭、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开始在更大范围进行,同煤、伊泰、粤电、浙能等地方企业正在跟进。有业内人士曾对澎湃新闻称,预计这些煤企和电厂之间可能难达成535元/吨的基准价,但在各地发改委或者相关部门的推动下,达成的基准价也要低于目前的各家煤企业的长协价格。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会议提到,近期煤炭保供应、稳价格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是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接下来的重点工作,首先要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释放先进产能。供暖阶段结束以后,煤价可能出现大跌,但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明年供应将不会太宽松。
国家发改委称,考虑到迎峰度冬期间煤炭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北方地区可能出现的天气变化,针对部分地方和企业先进产能释放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会议对下一步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加快签订中长期合同。中长期合同有利于优化资源和运力配置,稳定煤炭供应基本面;有利于煤电运上下游协调发展;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减少价格波动。目前,重点煤电央企已全部签订中长期合同,各地要加紧组织协调,引导更多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并切实健全定价方式,严肃违约责任,加强信用监管,确保合同有效执行。
二是加快和增加符合安全条件的产能释放。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合规煤矿,在采暖季结束前都可按330个工作日组织生产。
三是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全并切实抓好落实。
四是多措并举促进煤炭价格和市场稳定。重点企业要继续发挥表率作用,从煤炭行业长期利益出发,带头稳定价格;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五是加强资源运力协调。保障好供热发电等重点用煤需要。特别是要保障好北方供暖地区电厂用煤、重点钢厂保障居民生活用气的高炉用煤等。
六是加强电网优化调度。促进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缓解供应紧张地区电煤供应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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