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日前发布特急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炭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称,为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扩大生产、提高产量,确保今冬明春煤炭有序供应,将复产日期延至2017年3月31日。
今年以来,随着产量的持续增加,9月份以后贵州地区电煤供应持续偏紧。进入冬季,水电发力减少,火电压力增加,电煤需求继续增长,为保证当地电煤供应,贵州省政府多次召开电煤保障工作会议,积极采取措施来保证电煤供应。据了解,从10月份开始,随着先进产能的放开,贵州省部分企业开始增大产量,但受各方面因素制约,效果并不理想,省内电煤供应偏紧局面依然持续。
为此《通知》提出,贵州省能源局要会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于11月20日前逐一明确中央在黔企业、省外在黔国有企业停产煤矿的复产时间。对未按时复工复产的,要对相关煤矿企业已配置的资源进行调整。所有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矿丼,在2017年3月31曰前均可按330天工 作曰制度组织生产。
贵州省能源局要督促指导有关市(州)及县(市、区、特区),于11月20日前制定煤矿复工复产时间表、路线图;要于11月20曰前指导市(州)、县(市、 区、特区)逐一排定煤矿生产作业计划,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30万吨产能以上煤矿和即将进入联合试运转煤矿的指导帮扶。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牵头做好电煤调度调配工作,并视情况及时下达调度指令;要督促发电企业按照进煤计划落实电煤釆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发电计划与电煤挂钩奖惩机制;要协调铁路部门安排装运计划,保障入省电煤运力;要于12月20曰前研究制定今冬明春电煤应急保障预案,制定紧急状态时煤炭征用方案;要于2017年3月31日前牵头建立完善电煤供应保障长效机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大对煤炭运输主要道路的养护维修力度,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贵州省公安厅要对电煤运输车辆实行“一卡通”制度,规范超限超载执法,严禁封关或变相封关,确保电煤有序流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两级阶段性电煤保供资金奖励政策。贵州省财政安排10亿元用于当前煤炭生产供应保障奖补。贵州省能源局要会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于11月20日前研究制定奖补方案,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煤矿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改善安全装备、扩大生产及解决影响煤矿生产的突出问题。贵州省能源局要会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于12月20日前,研究制定对煤炭保供贡献突出企业的优惠政策。
县级人民政府要对辖区所有停建、停产、生产矿丼逐一进行排查,落实复工复产达产时限和产量任务,并指导具备开釆条件、不具备复工复产能力煤矿企业釆取托管方式复工复产,重点指导30万吨及以上煤矿复产达产。
《通知》明确,贵州省能源局要会同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贵州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各地工作情况,要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问责。
据了解,为了保证当地电厂电煤用量,贵州省内煤矿资源限制出省,大部分供应当地电厂,并且供应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业内人士表示,就这样一直保供应,电厂的存煤都不多,如果放开市场,当地价格肯定会出现大幅上涨。在需求增速较快的情况下,确保今冬明春电煤有序供应,后续任务依然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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