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陆续公布第一批中央环境督查工作反馈情况,涉及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宁夏、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督查结果显示,在被督查的8个省份中,环境问题突出、环境管理失责现象严重。其中,3422人被问责,253人被拘留,罚款总额超亿元。据了解,在此次督查的8个省区中,由于地方领导干部对环保认识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环境治理政策部署不落实、环保工作难推进现象仍突出。
8省区3422人被问责
7月14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地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1月12日起,环保部陆续公布上述8个省、自治区的督查反馈情况。
根据督查反馈,8省区共办结环境案件11871件,立案超过2600起,约谈近2000人,问责3422人,拘留253人。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办结案件1637个,关停企业362家,立案调查206件,问责280人,拘留57人;黑龙江省整改1034件,立案调查220件,约谈32人,问责13个党组、20家单位企业和560人,拘留28人;江西省办结案件1050件,整改777件,立案224件,约谈220人,问责124人,拘留57人;河南省办结案件2682件,整改1614件,立案188件,约谈148人,问责1231人,拘留31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办结案件2341件,整改1739件,立案176件,约谈204人,问责351人,拘留10人;宁夏自治区办结案件476件,停产57家,整改179家,查封5家,问责105人,约谈35人,拘留8人;江苏省办结案件2451件,整改2712家,立案1384件,约谈618人,问责449人,拘留108人;云南省办结案件1234件,整改515家,立案189件,约谈681人,问责322人,11人被拘留。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力
综合8省区的反馈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并不乐观。比如,江西省未按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未通过年度考核地区进行约谈或问责:萍乡市2015年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8家国控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有6家长期超标,部分燃煤小锅炉淘汰弄虚作假;今年上半年,南昌、宜春、九江、鹰潭、吉安、新余、赣州等7个地市PM10或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部分河流湖库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也呈上升趋势。
再比如,黑龙江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到位:2013年10月以来,全省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031台,全省燃煤电厂316台在产机组中,有274台未完成治污设施改造,难以稳定达标;2014年以来,该省未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对省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也未对2015年未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恶化地区实施问责。
水体污染问题也较为严重
此外,水体污染开始冒头,严重程度不亚于大气污染。2015年,内蒙古全区90个地表水断面中,达标断面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支流12个断面中5个,西辽河流域14个断面中7个水质持续恶化。全区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通辽、呼和浩特、包头等多个盟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大量企业违规使用水资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江苏省长江保护部署推进不够有力,劣Ⅴ类断面占比20.5%;太湖一级保护区内有16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约80%无治污设施。南京节制闸、镇江葛村桥断面水质明显恶化。
鄱阳湖流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2013年至2015年,鄱阳湖水质持续下降。督察组在江西督查时发现,鄱阳湖流域特别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违法违规排污问题严重。景德镇乐平工业园区企业长期利用雨水沟渠偷排废水,宜春上高县工业园区多家企业长期偷排。督察组抽查21个垃圾填埋场,有13个采取简易填埋方式,其中景德镇宋家庄垃圾填埋场超期运行4年,每天400吨渗滤液仅经简易处理排入昌江河,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严重超标;鹰潭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超标。截至今年7月,全省未建治污设施的规模化养猪场共2634家,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就有1961家。南昌市1892家规模化养猪场中,近六成未建治污设施,污水直排现象突出。
环境管理中地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突出
对比之下,本次督查中,河南省问责人数最多,达到了1231人。与之相对应的,河南省的环境形势也尤为突出。2013年,郑州市的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排在倒数第十位,但到今年上半年,郑州市的排名已经下滑到全国倒数第3,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
根据督察组反馈,河南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在与干部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河南省不少干部存在诸如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大气污染严重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等认识上的错误和偏差”。由于认识存在误区,环保工作推进力度大打折扣。数据显示,2015年河南PM10浓度均值135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均值80微克/立方米,两者浓度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分别位列第三和第一。今年上半年,指标不降反升,全省PM10和PM2.5浓度分别为144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均位列全国第二。
这并非孤例,在此次督查的8个省份中,由于地方领导干部对环保认识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环境治理政策部署不落实、环保工作难推进现象突出。
河南省近两年仍出现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713台,且部分锅炉安装于城市建成区,违反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5年全省供应柴油中超过75%为普通柴油,导致大量达不到国四标准的普通柴油作为车用柴油使用。全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时限一拖再拖,截至督察时仍有近半任务没有完成。
内蒙古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涉及企业663家,且矿山环境治理普遍尚未开展。大青山、西鄂尔多斯、甘草等国家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采矿企业直到2016年上半年才停止生产。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违规在自然保护区内办理采矿证,甚至到2015年5月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后,相关部门仍对甘草保护区25宗采矿权审批续证。
在黑龙江,存在着自行减压、降低工作标准、放松要求的现象。《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将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安装脱硫设施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17年推迟到2018年。
而在江西一些地方,日常监管缺失,如宜春市宜丰工业园、景德镇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丰城市江西铁骑力士牧业等园区或企业长期偷排或超标排放,但当地并未查处到位。南昌市违反国家和江西省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支持江西晨鸣纸业擅自扩建二期项目,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在没有开展规划环评的情况下,《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仍然得到批复。景德镇乐平工业园区污染严重、万年县凤巢工业园区多家化工企业偷排偷放等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
江西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这种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现象,充分表明“环保应为经济建设让步”的思想仍大行其道,地方政府为环境违法企业保驾护航的问题仍然突出。
由此可见,带领地方环境管理者走出思想误区、使环境管理真正能做到“管起来”的任务仍然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