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1-04-06 12:19:32 作者:本站整理 来源:网络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特电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20号)许可,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13.45 2.83%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42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大华验字[2011]189号)验证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4.09 -1.21%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东风支行、招商银行[11.61 -0.34%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锂电”)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2.93 -0.34% 股吧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灵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
1、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东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08200829000086958,截止2011年8月3日,专户余额为23,999.071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变频调速高压电机和高效率高压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江特锂电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灵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3711854730,截止2011年8月3日,专户余额为8071.87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江特锂电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91903979810909,截止2011年8月3日,专户余额为3499.06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电动汽车驱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开户银行与公司或江特锂电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及江特锂电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金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及江特锂电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国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金证券每季度对公司及江特锂电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及江特锂电授权国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罗洪峰、韦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或江特锂电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或江特锂电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或江特锂电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金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或江特锂电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国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监管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及江特锂电、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江特锂电(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可以主动或在国金证券的要求下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九、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金证券督导期结束(2012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八月五日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朱军 |
所在城市: |
江西省 宜春市 |
详细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东风大街19号 |
公司网站: |
www.jiangte.com.cn |
公司电话: |
0795-3272270 |
传真: |
0795-3274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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