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21日表示,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总体上较低。由于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不一,税率设定不同,对企业而言,衡量企业税负的轻重,不能简单片面只看税率的高低,税率并不等于税负,应当从多维度综合衡量。
李万甫作出上述表示之前,有媒体报道指,税负过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空间,是导致经济下行压力的主要原因,甚至有所谓“死亡税率”、“死亡税负”之说。
李万甫介绍说,经济增速下滑的诱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因素,又有制度因素,也有市场环境变化的因素。中国宏观税负近些年来一直稳中有降,特别是一系列减税降负措施的陆续出台,企业税负大大减轻。宏观税负并没有统一的口径,通常结合政府收入构成状况,分为大、中、小口径。
据李万甫介绍,大口径宏观税负是指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IMF统计口径测算,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接近30%,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42.8%,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3.4%;中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和社会保障缴款之和占GDP比重,按照OECD测算口径,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23.4%,2014年OECD国家平均水平为35.5%;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税收收入占GDP比重,2012-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18.5%左右,并逐年下降,按照IMF数据测算,2013年发达国家为25.9%,发展中国家为20.4%。
此外,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税率,世界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126个国家标准税率平均为23.7%,欧盟国家所得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2.1%,OECD国家平均为24.8%;中国增值税标准税率为17%,还有13%、11%和6%的低档税率,实行增值税国家的标准税率平均为15.7%,欧盟国家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为21.6%。
李万甫指出,从税负构成及承担者来看,中国企业承担了90%以上的各种税费,个人承担的各类税费占比不足10%。目前,中国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使企业对税(费)负敏感,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盈利能力变弱时,企业自然会感觉税费负担重。相比较而言,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费)占比较高,企业直接负担的税费显得并不高。
李万甫进一步分析指,从税负的转嫁性来看,收费往往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有关,与企业具体的经营活动相关联,难以转嫁。占中国税收收入比重三分之二左右的流转税,由于依附于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可以实现转嫁,纳税人与负税人分离,企业只履行缴税义务,并非负担者。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会导致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总税率”指标计算的企业税负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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