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5日举行的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朱明答记者问时表示,“十三五”时期移民安置工作需要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一直是水电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十三五”水电开发将在加大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政策,积极调整完善水电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统筹做好水电开发群众共享利益机制和水电移民政策完善研究,出台《少数民族地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定》,研究提出建立健全水电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本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贫困地区水电工程留成电量比例,落实和完善水电开发财政税收政策,让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地受益。
二是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相关改革试点,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站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让贫困人口更好地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三是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流域龙头水库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更好地发挥水电开发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促进作用。(记者 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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