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第一批20个、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千瓦的示范项目的入围单位,并核定这些太阳能热发电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为1.15元/千瓦时。
经过半年的发展,目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的太阳能热发电的第一批示范项目已经陆续进入了前期工作开展和招投标程序。但是,据知情人士介绍,个别项目在推进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示范项目要求相背离的现象。而这种情况将有可能影响到第一批示范项目执行的效果。
国家大力支持
太阳能热发电是通过反射太阳光加热熔盐、水等介质,然后通过换热推动汽轮机发电的一种电力产生方式。
其优势是有效地解决了储能,可以夜间发电,且电力输出比较平稳,对电网的冲击小,使其成为中国西北部新能源大型地面电站建设的重要选择。
作为一种新型的太阳能利用方式,随着政策部门和能源行业投资者认识的增强,太阳能热发电得到了国家的亲睐,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望成为支撑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之一。
于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从2015年起逐步出台了一系列对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具有实质性推动的政策,以推动太阳能热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2015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启动了示范项目申报。而《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第一批20个示范项目的入围单位,同时给予该批示范项目1.15元/度的标杆上网电价。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其中,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可见,在“十三五”时期,太阳能热发电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
而2017年新春伊始,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以2017年第1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高强度曲面反射镜、槽式聚光器生产线,以及太阳能热发电系统技术服务等多项光热发电产品、装备和技术服务位列其中。
示范项目效果受影响
从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名单》可以看到,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清单中有9个塔式、7个槽式和4个菲涅尔式。其中,槽式和菲涅尔式在具体的技术方向上又根据传热/储热介质的不同分成了导热油和熔盐两种形式,塔式技术分成了熔盐塔式、水工质塔式和熔盐二次反射塔式。
在9个塔式项目中,2个水工质塔式项目分别是国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水工质塔式13.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和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尚义水工质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技术来源与系统集成企业分别为美国亮源能源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1个熔盐塔式二次反射项目是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技术来源与系统集成企业是上海晶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鑫晨光热技术有限公司;其它6个是熔盐塔式项目,项目的技术来源与系统集成企业分别为北京首航节能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由北京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方案的3个100MW的项目主要采用的是大镜面技术,由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方案的3个50MW的项目主要采用的小镜面技术。
业内人士评价说,国家能源局公示的20个示范项目在做很大程度上是对不同技术方向的平衡,比较全面地考虑了太阳能热发电的各种技术方向,非常科学。这些示范项目按要求建成后可以起到较好的示范效果,可以对不同技术方向进行全面比较,以确定国内太阳能热发电领域主要支持的技术方向,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该知情人士透露,第一批示范项目名单出台数月后,各项目陆续进入了前期工作开展和招投标程序,但是在个别项目在推进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示范项目要求相背离的现象,将有可能影响到第一批示范项目执行的效果。
其实,对于示范项目的具体要求已经在《通知》中有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二条明确了技术指标要保持与申报的一致——各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示范项目建设。各示范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其参加评审时承诺的技术指标要求。请水电规划总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实施中的技术路线和指标进行监测评价。
而在附表中有关技术要求的描述分为了技术路线、技术来源和系统集成企业、系统转换效率(企业承诺)等三部分。若按照该《通知》的要求,获得示范项目的业主应按照上述提及的技术要求才能顺利获得能源局的验收并获得示范电价,并使第一批示范项目起到应有的示范效果。
但是,事与愿违。据光热发电专业媒体“CSPPLAZA光热发电网”近期发布的《中国首批20个光热示范项目最新动态》的网络文章显示,国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水工质塔式13.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和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尚义水工质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已经由原来的水工质塔式技术更改为熔盐塔式技术,违背了第一批示范项目对不同技术方向的示范初衷。知情人士表示,这涉嫌违反了国家能源局出台《通知》的相关规定并涉嫌骗取示范项目的嫌疑。同时,对参与这次示范项目申报、评选并遗憾落选的企业也很不公平。
记者采访了几家参与示范项目申报、评选但没有最终入选示范项目清单的企业。其中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现实产生的偏离失去了国家要通过第一批示范项目培育一批系统集成商的目的,也必将不利于中国太阳能热发电行业的发展。“只有坚持入围的各示范项目的技术方向,才可能在不同技术方向培育出合格的系统集成商,实现国家能源局想实现的示范目标。”
目前,这些企业已向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他们表示,不排除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等主管部门提起申诉或采取其它法律手段,来维护100多个落选项目所属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推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在中国的良性、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