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3月份集中竞价交易初步结果显示(未经安全校核),此次集中交易“总成交电量初步为 216440.6 万千瓦时。 供应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 -245.9厘/千瓦时, 需求方边际成交申报价差-133厘/千瓦时, 统一出清价差为-189.45厘/千瓦时。该价差比2月份的-145.5厘 扩大43.95厘。
不断扩大的价差趋势反应了发电企业的发电能力与其获得的市场电量严重不匹配,只能靠报低价的手段(此次供应方最低成交申报价差-500厘,成交的供应方平均申报价差为-368.0594厘)尽量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反观需求方,在经历了上月集中竞价的历练后显然报价更加大胆,2月需求方最低成交申报价差为-75厘,平均申报价差更是只有-1.0262厘;而此次需求方最低成交价差为-133厘, 平均申报价差-0.6583厘。
但在如此巨大价差之下,不但发电企业可能面临亏损,售电公司一样面临严峻考验。按照今年新实施的电量偏差考核规则,仅允许2%的电量偏差,超出部分将按照2倍的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成交价差绝对值进行考核。也就是说3月的被考核偏差电量罚款将到达378.9厘/千瓦时。假设某售电公司3月的电量偏差为-100万千瓦时,偏差幅度为-10%,则被考核金额为303120元,再加上负电量仍需结算,该售电公司价差收益将损失492570元。因此,如售电公司不能有效管控用户负荷,价差越大风险越高。
难怪有售电公司戏称,此次交易结果是和电厂之间的“互相伤害“。不难预见,售电公司未来若想安享价差收益,亟需建立针对用电用户的负荷预测和能效管理能力。(【无所不能专栏作者,专家精英团成员,张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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