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布了《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任务》,明确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总量为4960辆,全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不低于60%;环卫、物流、邮政、机场用车、旅游景区用车以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不低于50%。
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17年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和各市县建设任务的统筹,同时,加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场站、旅游景点、商业中心等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督促符合改建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已建建筑物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完成2016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清算工作,下达2017年补贴资金计划,加快推进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信息化审核系统建设,加强补贴资金管理。
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体系。做好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发布《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平台、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化,研究出台充电分时电价政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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