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2017年发电企业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会精神,4月27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在武汉召开了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会。会议宣贯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华中监能资质2017 [79]号)等有关文件,通报了辖区内未持证和机组超期服役发电企业情况,并对近期电力业务许可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强调,2017年6月30前未取得许可发电机组不得发电上网。
华中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在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取得电力业务许可是发电企业成为合格市场主体的前提。目前电力行业面临煤电过剩风险,通过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淘汰一批、清理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发电机组,既是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需要,也是维护电力行业公平、公正秩序的内在要求。同时,要求有关各方要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满足许可条件的发电企业,要积极主动尽快申领发电业务许可证,不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的发电项目,该关停的要关停。电力调度机构要依法依规依职责,继续全面清理未持证发电项目,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对限期整改未到位的发电机组,坚决予以解网。
辖区内电网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湖北、江西、重庆、西藏等四省(市、自治区)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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