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10日,自治区在乌鲁木齐召开全疆无电地区光伏独立供电工程总体验收大会。由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财政厅、审计厅,喀什地区行署、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员及光伏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对华电喀什热电公司组织实施的喀什无电地区光伏独立供电工程进行了总体竣工验收。
此次验收是在5月4日自治区验收小组深入喀什地区疏附县进行现场实地察看抽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喀什无电地区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共涉及地区7个县,其中,华电喀什热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的疏附、英吉沙、莎车、麦盖提、巴楚、塔什库尔干6个县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已于2014年上半年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共建成独立光伏电站4座(巴楚县3座、塔什库尔干县1座),发放光伏户用系统3148套,覆盖历史无电户3377户、无电人口14326人。
验收委员会听取华电喀什热电公司情况汇报、自治区现场抽验情况反馈、查阅工程实施相关资料后一致表示,华电喀什热电公司在喀什组织实施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资金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工程质量合格、农民反响良好,按计划解决了喀什历史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建设任务,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总体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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