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印发《云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全省公共机构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将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将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的节能目标。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其中就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为完成“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规划》为全省公共机构绘制了“六大绿色行动”和“六大节能工程”的节能路线图,即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绿色文化行动和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试点示范工程、节地节水工程、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通过“六大绿色行动”,全面严格落实现行《云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实施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此外,践行“135”绿色出行方式,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到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建成不少于4.9万个充电桩。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还将加强机房节能管理,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在“六大节能工程”中,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公共机构分户、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重点耗能部位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0%。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创建150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择优推荐100个参加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州市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公共机构基本淘汰1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热泵技术。带头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建设其充电配套设施,鼓励公务出行租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省本级国家机关和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新增或更新的市内交通用车总量的比例达到70%。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建立公共机构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到2020年,力争实现50%以上省级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