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天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5月8日,23个督查组共督查301家企业(单位),发现236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78.4%。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75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0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1个,存在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的22个。
为保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力度不减,确保强化督查取得实效,环境保护部于今天起陆续派出10个巡查组,对北京、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沧州、邯郸、邢台、滨州和聊城等10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巡查。
据介绍,巡查组将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巡查现场抽查环境保护部督办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是各地“散乱污”企业集群清理、取缔情况,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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