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饱受弃光弃风之苦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而言,对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总用电量的配额制,正成为其未来电力消纳的最大寄托。
不过,这种消纳潜力到底有多大,一直以来却并没有明晰的数据。好消息是,国家能源局在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大致勾勒出了一个市场空间。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包括青海、宁夏、内蒙古在内的六个西部省份,已经超额或基本提前满足了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的目标;而包括山东、广东、浙江在内的几个中东部用电大省则位居倒数几位,相比西部省份仍有较大的差距。
对于新能源电力的消纳而言,这显然是一个绝对的利好。
以广东为例,其2016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为1.9%,距离2020年7%的差距还有5.1%,若以该省2016年5600亿千瓦时的用电量计算,则尚需约580亿千瓦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粗略以1500小时的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估算,对应的新能源装机容量约为19GW。
当然,这是较为理论化的情况。
此外,对于非水可再生能源而言,不但有光伏,还有风电。相比而言,后者在设备利用小时数、价格补贴等方面,都有着光伏所不具有的优势。
就具体投资空间来看,类似广东、浙江、江苏这类存在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刚性需求的省份,可以通过发展本地光伏、风电来满足这种需求。同时,作为电力输入大省,也可以要求向其输电的省份以打捆方式输送一定的新能源电量。因此,配额缺口虽然存在,却并不一定都要通过新增装机来满足。
西部省份提前完成配额
对于西部省份而言,尽管其新能源消纳配额比例普遍高于中东部省份,但由于当地本身新能源装机较大,加上总用电量相对较小,导致其超前完成了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
根据上述评价报告,已有包括青海、宁夏、云南、内蒙古、吉林、山西在内的6个省份提前实现了2020年的配额制目标。
其中,又以青海为最,其2016年新能源消纳占到了总用电量的18.3%,较2020年10%的目标已超出8.3%;宁夏则紧随其后,超出2020年的配额制目标6.1%,但由于其目标本身高达到13%,因此无论是新能源消纳的绝对量还是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宁夏都远高于青海。
较为意外的是,在光伏装机方面并不怎么显山露水的云南,却也走在了完成配额制的前列。2016年,该省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176亿千瓦时,占比12.5%,较其2020年10%的目标高出2.5%。
作为新能源装机大省的内蒙古,其2016年新能源消纳量达到了398亿千瓦时,成为上述6个省份中新能源绝对消纳量最多的省份。
而吉林之所以也提前完成了目标,除了本身新能源有一定的发展外,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其社会总用电量较低。数据显示,2016年吉林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只有600多亿千瓦时,大致和青海一个级别。
东部省份缺口较大
与上述6个省份相比,社会总用电量居国内前列的几个中东部省份——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等,则在完成2020年的配额制目标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数据显示,浙江2016年的新能源消纳占比为3.6%,距离其2020年7%的目标,还有3.4%的缺口;江苏的情况相对较好,缺口为2.8%。
另一用电大省山东的新能源消纳占比虽然达到了5.6%,但其2020年目标相对较高——10%,还有4.4%的差距。
广东方面,2016年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为1.9%,距离2020年7%的差距还有5.1%。
结合2016年的用电量,上述四个省份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的压力排名,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浙江的缺口比例虽高于江苏,但其社会总用电量要低于江苏1000多亿千瓦时,因此二者并不在一个级别。
粗略估算,如果不考虑其他省份新能源电力的输入,要满足广东、山东、江苏等省份2020年新能源配额制目标,需要新增的新能源发电装机可以达到50个吉瓦左右。
因此,对于类似广东、浙江、江苏这类存在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刚性需求的省份而言,完全可以通过本地发展光伏、风电来满足这种需求。同时,作为电力输入大省,也可以要求现有向其输电的省份以打捆方式输送一定比例的新能源。
以广东为例,除了本地的新能源存量、增量会受益外,对于作为其电力输入来源的广西、云南、贵州甚至四川等省而言,均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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