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众多排污企业而言,排污许可证制度可谓是“史上最严”的排污准入机制。如今,这项制度正有条不紊持续推进,截至5月18日,全国1500余家企业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进入审核程序。环保部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三十五条提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要求“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作为点源排放控制的核心监管工具,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推进一直备受关注。
5月23日,环境保护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环境保护标准有关情况。环保部表示,我国正在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指出,“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支撑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等重点工作。
自国务院印发《控制污染物许可制实施方案》以来,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暂行办法》,初步搭建起较为完备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全面支撑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核发工作。目前,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申领与核发工作已全面启动,各地方环保部门积极部署并组织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也即将发布。
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完成水十条、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
来自中新网消息,截至5月18日,全国已有6073家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1500余家企业申领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进入审核程序,环保部门已核发68张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5月19日下午,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京主持召开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作座谈会表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体有序推进,但与进度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由于我国现有各地方排污许可证存在许可内容不统一、许可要求不统一、许可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为实现企业和地区之间的公平,已实现统一规范管理全国排污许可证。
对于领证企业而言,排污许可证是合规的硬件要求。企业必须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落实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改进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建立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同时,台账、许可证执行情况需定期报告、做到信息公开。
可以看出,排污许可证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稳定的“环境守法”边界。通过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并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
随着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的持续推进,有专家预测国家从严治污可激活千亿元级的环保产业大市场,在此过程中,环境监测类、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处理类环保企业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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