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201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年四川省将关闭退出煤矿100处,化解煤炭产能约1300万吨。
四川省政府2016年印发的《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3年至5年时间,退出关闭煤矿215处左右,化解产能3303万吨左右。
按照《意见》,四川省将引导民营小煤矿自愿申请退出关闭。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资金及综合政策措施,引导一批资源条件较差、灾害重、工艺落后、安全风险大、亏损严重的小煤矿有序关闭退出,减少生产能力。
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一批“僵尸企业”。重点引导落后小煤矿,产能力小于9万吨/年(不含)的煤矿,开采煤层厚度小于0.4米的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且采高低于1米的煤矿,
严控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停止煤炭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对于未经项目核准的煤矿建设项目,不受理审批其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
四川省财政厅信息,四川省2016年关闭煤矿169处、退出产能2303万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称,截至到2016年底,全省有合法生产矿井384处,核准(核定)生产能力701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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