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计划发放光伏发电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共约1200万元。其中,对建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44万元。而在发电量补助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对居民屋顶装光伏发电的,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
昨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新闻发布会在市会议大厦举行。发布会围绕今年2月东莞市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就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亮点和最新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通报。
记者了解到,东莞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目标为每年新增装机容量60兆瓦,力争实现装机100兆瓦。
我市已全面摸底各镇街工业园及大型能耗企业分布等基本情况,同时要求工业园区较密集的镇街2017-2018年要至少建成容量为1个兆瓦以上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对新建屋顶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如何申请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1、提出申请。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完毕并接入电网后,项目申请单位(或自然人)向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补助申请,填写《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2、部门审核。市发改局收到申请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发文确认将项目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明确补贴标准和时间。
3、资金发放。项目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于次年由市财政部门拨付有关企业和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