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淄博市人社局就业办了解到,今年起,钢铁煤炭行业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可按照70%享受稳岗补贴。
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淄人社发〔2015〕91号)要求,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企业可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其他企业可按照30%享受补贴。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关于转发<山东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淄人社发〔2016〕65号)要求,钢铁煤炭行业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可按照70%享受稳岗补贴。而在以往,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