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日,中石油、中石化、大唐集团、中油金鸿、三峡能源等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均通过官方网站平台公开了其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相关信息,这是我国2016年确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新办法以来的又一重大进展。中游管输价格的透明化,将成为天然气“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整体改革中关键性的一步,同时,这也为落实近期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管网第三方公平开放”奠定了基础。
管网成本公开涉及13家法人主体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开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的包括中石油旗下8家管道法人企业、中石化川气东送和榆济线2家管道法人主体,加上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一共涉及13家法人主体。
从13家主体公布的财务数据来看,2016年管道负荷率不足75%的企业为8家,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跨省天然气管网企业不能享受8%的税后全投资收益率。其中,陕京线系统负荷率高达105%,中石化榆济线系统负荷率接近100%,而大唐煤制气管道和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管道受气源不足影响负荷率仅为12.87%和40.87%。
表:主要跨省管道2016年管道负荷率情况
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石化此次仅公开了川气东送和榆济线2条主要干线的信息,而安济线、中济线2条跨省管道的信息则并未公开。据记者了解,由于安济线、中济线实际上与省内管道比较类似,此次并未被视作跨省管道进行成本监审,因此并未纳入信息公开范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0月12日公布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这两个文件下文简称《办法》)的要求,管道运输企业应在每年6月1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公开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办法》是2016年我国油气改革系列文件中的重磅之作,明确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以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法人为对象核定管道运价率。
此次各家企业公开的天然气管道总里程、天然气管输商品量、成本支出、资产情况、税费支出等都是下一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管道运价率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财务数据公开提升市场透明度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自去年10月发布《办法》以来,涉及跨省管道的相关企业主体积极配合政府要求,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此次信息公开,涉及企业核心的财务数据,大大提高了天然气行业的透明度,对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和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管输和销售分开、实现天然气管网的第三方公平开放一直被认为是增加我国天然气市场主体、提高天然气市场化程度的重要突破口,近期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网、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为鼓励天然气管网向第三方公平开放,《办法》设置了“管道负荷率不低于75%时取得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的准许收益率确定原则,从此次公布的信息来看,不少跨省管道的负荷率远低于75%,这意味着企业的收益率将难以达到8%。对于管输企业来说,提高管道负荷率将有利于提高收益率水平,这从机制上提高了管输企业向其他企业开放管道运输的积极性。
一位从事管输业务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管道财务数据的公开有利于未来管道向第三方公平开放,也有利于吸引更多民营企业投资基础设施,这将有利于推动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同时,中游透明化也有利于推动天然气产业上下游建立顺畅有效的协调机制,既可促进上游的勘探开发,也可促进下游的天然气利用。另外,此举也将推动管道经营主体降本增效、创新服务。
省网与“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是难点
此次跨省干线管网的收入、成本信息公开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难点在于省内管网和“最后一公里”的配气管网,因其定价权在地方物价部门。
某石油央企高管对记者表示,近年来石油央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加快推动管输和销售业务的分离。对于长输干线来讲,收入和成本等财务数据的公开还是相对容易做的,但更关键的一点还是省一级和市一级支线管道的信息公开,这一块的透明度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
对此,发改委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办法》中“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针对跨省管网设置的不低于75%的管道负荷率下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的要求,对省内短途管道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下一步国家会加快推动对省级管道的成本监审和管输费定价工作。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大部分省级短途管道的平均负荷率要显著低于75%,若按照75%的管道负荷率来核定管道运价率,这些管道的管输费将有望迎来较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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