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美国本土太阳能组件生产商Suniva引发,美国贸易法案中的“201条款”(以下简称“201条款”)再一次被启动。截至记者发稿,中国已经有19家光伏企业6大协会齐表态,坚决抵制美国201条款。
梳理了此次“201条款”事件的全过程,试图了解Suniva及其债权人背后的真实目的。
以“201条款”为威胁的敲诈?
今年四月,美国的一家太阳能组件企业——Suniva正式向美国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Suniva成立于2007年,原为美国本土高效电池、组件生产商,在美国太阳能业界拥有广泛的市场通路以及开发合作关系,客户遍及政府、医院、军事基地、商业场所、一般住宅。同时,也是美国少数的本土太阳能制造业者。2015年8月份,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斥资5776万美元收购Suniva63.13%的股权。目前,Suniva拥有430MW产能。
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在申请破产后,随即就以《1974年贸易法》的“201条款”为依据,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针对太阳能产品,在美国市场设置78美分的最低进口价格(MIP)。同时,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晶硅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发起全球保障性措施调查。
经过1个月的讨论,5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对全球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简称“201条款”调查)。该公告指出,由于案情复杂,将延期至30天至9月22日作出损害认定,并在11月22日前向总统提交调查报告。
令业内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调查结果尚未公布的眼下,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CCCME)却先收到了一封来自Suniva债权人SQN的“黑函”。
5月3日,Suniva的债权人SQN董事长JeremiahSilkowski向CCCME寄送一封“黑函”,要求CCCME以5,500万美金的价格购买Suniva的组件产品。SQN在信里也提到,“此举是为了恢复太阳能价格及整个美国太阳能产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SQN强调,会在收款之后取消“201条款”。
SQN是谁?为何此时他代表Suniva索要赔偿?
查询Suniva的股权结构可知,资产管理单位SQNCapitalManagement是Suniva最大的债权人。而针对这次的“201”事件,部分业内人士认为,SQN的举动并非为了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实则为了收回Suniva欠款。发送“黑函”实为SQN收回Suniva的欠款手段之一。
要想继续申请“201条款”,需要以Suniva为名的公司维持在市场上,而SQN则是提供资金的主要债权人。
Suniva欠下SQN的债务在5,100万美元到5,200万美元之间,而在黑函中要求金额为5,500万美元,不难看出,剩余的4百万至5百万则是为支付法律相关费用。
相对于“双反”来说,更加“任性”的“201条款”
为什么“201条款”调查令人担忧?
所谓的“201条款”指的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规定,当来自他国的进口产品数量激增给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时,总统有权采取适当救济措施以防止或补救损害,并便利国内产业进行必要的调整。
不同于一般的反倾销法规,“201条款”具有很强的任意性。资料显示,“201 条款”成立有 3 个要件:第一,确认外来进口量增加;第二,确认本国产品的市占率或产量下滑;第三,确认前两者确实有关且造成损害。
也就是说,无需证明进口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是否符合相关贸易法规,也不按各国进口数量的不同加以区别,只要认定美国企业受到了“严重损害”,而“严重损害”是因为某种进口产品直接造成,则就可以对该种进口产品实施“惩罚”措施。
历史上,美国限制钢铁进口的“201条款”于2002年03月20日正式启动。规定对钢材、长板等进口的主要钢铁品种,实施为期3年的关税配额限制或加征高达8%—30%不等的关税。
上一次“201条款”的启动,导致刚刚加入WTO的中国在2002年出口至美国的钢铁仅有74.3万吨,比2000年减少55万吨,下降42.5%。这是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对进口钢铁施加的最严重的一次贸易限制。
而在此次事件中,光伏组件,无疑成为了具有针对性的“该种进口产品”。
记者在美国递交WTO的文件中读到:“(Suniva的)申诉认为,进口的不断增长从国内生产商那里夺走了市场份额,并令公司破产,工厂关门,裁员,对国内产业的金融状况带来严重伤害。依照申诉提供的数据,美国生产商在国内太阳能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21%下降至2016年的11%,而同期美国太阳能市场总值增长了40亿美元。”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美方认为:美国太阳能市场中所增长的部分,被外来产品所占有了。
令人感到不安的是,美国确实已经开始采取行动。截止5月29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的文件显示,美国已经通知了WTO其余163个成员国,它将考虑对进口太阳能电池施加紧急“保障性”关税。根据WTO的规定,美国出台的临时性关税措施可能会用于保护该国太阳能产业免受进口突然、意外大幅增加的威胁。
“201”的打击范围可能比“双反”还要广
目前,不仅仅是中国光伏企业在强烈呼吁光伏行业团结一致,反对“201条款”调查,近几日,亚洲光伏产业协会(APVIA)联合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协会、马来西亚光伏产业协会、菲律宾太阳能联盟、新加坡可持续能源协会、印度太阳能联合会等东南亚各地区行业协会,也陆续发表声明,共同呼吁实现全球光伏产业自由贸易,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大量光伏组件及电池将会受此影响,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亚洲光伏产业协会主席、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毫无疑问,亚洲的光伏制造产业链在全球占据着主导地位。截至2016年底,这里的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能,分别占全球的71.2%、95.8%、96.8%、89.6%。
而美国则是亚洲、特别是中国光伏组件制造商的重要市场之一。美国的光伏增速、新增量都颇高。中信保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光伏装机新增了70GW,比2015年上扬了30%。美国的新增装机也有14.76GW,同比增长了97%。
实际上,这不是美国首次表现出将要对外来太阳能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比例,已经在连年下滑。2015年、2016年中国地区对美出口量的连续下滑,其中2016年对美光伏出口金额下降了20.33%,为14.27亿美元。
当前,中国当地的光伏产品正受制于美国“双反”措施,难以进入大洋彼岸,不少公司都选择落地东南亚并建设新的生产基地。一旦“201条款”调查成立,其惩罚措施所波及的地区将不是一般的大。
也就是说,“双反”时期,中国还可以借助海外建厂的模式,规避双反的打击,而“201条款”调查一旦成立,届时,美国将把包括中国海外设厂的光伏企业,以及其他国家、甚至美国本土企业海外的产能,都挡在门外。
而一旦这一轮新的贸易救济措施实现、进口美国的光伏产品被制裁,绝大多数光伏企业的战略步伐也将被打乱。例如天合光能、中利科技等公司都在东南亚有不小产能布局。
业界认为“201条款”将主要波及包括全球光伏企业在越南、印度、马来西亚等地区海外约10GW的产能。同时,也将波及韩国、菲律宾,印度、欧洲以及美国本土企业Sunpower、REC等在海外建厂的美国本土上下游企业。
从这些事件中可以分析,有一部分已经破产了的美国光伏企业,正试图将自己关入“围城”,不愿接受全球太阳能成本日益下降的现实。
但是,设置贸易壁垒,对美国的光伏市场而言未必就是“保护”。记者查询外媒资料中显示,在美国光伏市场中,居民及工商业的光伏项目占比高达50%。正是基于这一特点,美国对光伏定价的敏感度也更高,一旦售价大幅提升,市场需求将会很快放缓甚至倒退。
因此,另外一些“清醒”的美国太阳能公司,对此“201条款”调查也保持了“否定”态度。Suniva及其债权人打着“201条款”进行的这次敲诈,能不能最终得逞还需要进一步观察验证。(王君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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