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正式发布,全面展示了厦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累累硕果。据报告显示,厦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创造生态优美、空气清新、水清岸绿的宜居城市格局。
【核心提示】
近日,《2016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正式发布。
2016年,厦门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排名全省第一;2016年,厦门市率先全省获“国家生态市”命名;2016年,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第4;2016年,厦门市率先全省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2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编制任务……整整50页、中英文对照的公报,全面记录了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厦门市各级各部门敢闯敢拼、先行先试,在绿色发展之路上迈出的每一个坚实的脚步。
畅行环岛路上,拥抱碧海蓝天,人们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漫游筼筜湖畔,绿树红花掩映下,白鹭轻点水面、翩翩起舞;天竺山脚下,触目所及,山林郁郁葱葱,山涧溪流潺潺,新兴农业、绿色产业蓬勃发展……整整50页、图文并茂的公报,宛如一幅生态美景的画卷,全面展示了厦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征程上取得的累累硕果。
【亮彩数字】
25%
2016年,厦门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排名全省第一,生态文明建设政绩和绩效考核权重提高到25%,位于全国前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
27项
厦门市率先全省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2016年完成2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编制任务。
98.9%
2016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第4。
487公顷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坂头石兜水库和汀溪水库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全市新增园林绿地487公顷,造林绿化524公顷。
100%
厦门市率先全省出台《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吸引公众参与,2016年全市环保相关信访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党政同责】
亮点成果
2016年,厦门市连续第二年在全省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中荣膺第一
一直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战略位置,融入“五位一体”建设的全过程。2016年以来,厦门市生态环保工作更是切实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抓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便是其中关键的一环。
厦门市率先全国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机制,并在2016年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提升为党政同责,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政绩和绩效的权重由4%提高到25%,切实打下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基础,充分发挥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真正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政绩观。
【生态优美】
亮点成果
率先全省荣获“国家生态市”命名,获批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试点城市
深入实施《美丽厦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和《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4-2030年)》,我市划定了9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并纳入“多规合一”平台管理,真正实现从生态空间的整合到建设项目前期决策的无缝对接,使环境监管从末端管理真正走到了前端决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生态补偿,对具有闽南特色的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进行修缮和保护,全面推进鼓浪屿整治提升,对白鹭自然保护区和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生态环境优美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家生态市”荣誉的背后,凝聚着全市上下一心的不懈努力,坚持城市修补与生态修复并重,持续不断地优化生态环境。
【改革创新】
亮点成果
率先全省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建立起联动执法、网格化监管、企业信用评价等创新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厦门市积极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工作,摸清生态系统价值家底,探索建立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的“沿海样本”,为构建起可复制推广的生态环保责任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奠定基础;率先完成省赋予的公检法联动执法先行试点任务,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环保警务室,大大提高了我市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全面推行环保网格化监管,推动镇街新设立环保工作站,建设网格化平台环保模块;建立起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做到从产污到排污、治污的全过程评价;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2016年,厦门市率先全省启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完成27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编制任务。不论是在顶层设计、机制体制方面,还是在具体的执法监管手段上,厦门市始终坚持敢闯敢试、先行先试,勇当“排头兵”。
【空气清新】
亮点成果
2016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8.9%,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第4
AQI指数达到50,这时空气质量还是优的等级,但厦门市轻微污染天气的应急机制已经启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开展抑尘减排,齐心协力呵护“厦门蓝”。
这一套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并非厦门市“空气质量保卫战”中唯一的“撒手锏”。全面推进集中供热和锅炉整治,完成年度燃煤小锅炉整治改造;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文明施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专项考评;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推进船舶高压岸电项目试点和港口机械“油改电”项目建设;实行环保前置审核,“国五”标准的机动车方可上牌,全面淘汰“黄标车”……厦门市环保、公安、建设、城管、港口等相关部门立足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专项防控工作,在“空气质量保卫战”中屡战屡胜。
【水清岸绿】
亮点成果
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新增园林绿地、造林绿化千余公顷
2016年,厦门市不断建立完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机制,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厦门市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建立地表水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饮用水源地、溪流断面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考核,流域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与此同时,厦门市通过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提升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市政管网建设,加强城镇节水和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开展海洋生态整治修复等一系列工作,切实起到了珍惜水、保护水、改善水环境的作用。
另一方面,受台风“莫兰蒂”的影响,我市绿化遭受了“重创”。灾后,厦门市迅速开展“四边”绿化建设及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水平,新增园林绿地487公顷,造林绿化524公顷。截至2016年底,厦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4367公顷,绿化覆盖率40.89%,公园绿地面积373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46平方米。城市绿化得以重建提升,水清岸绿的美景再次回归市民身边。
【安静宜居】
亮点成果
2016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情况较好
为确保全体市民享有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厦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其中,为了确保工业噪声不扰民,市环保局在严格夜间作业监管的同时,强化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的达标管理,派出执法、监测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工业企业妥善布置噪声辐射方向,合理布置建筑结构,加强厂界的立体绿化、工程降噪等措施的落实,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每年6月份,市环保局更是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行动,不分昼夜地加强巡查执法,合力做好绿色护考工作,并在考试期间驻守考点周边,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备考、应考环境。
【环境安全】
亮点成果
2016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9.22%,医疗废物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为了确保环境安全,厦门市全面加强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市环保局对全市110余家涉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验收和监督性监测,验收监测31家企业50余台Ⅲ类X射线装置,解决全市电磁辐射投诉问题20余起。
此外,厦门市还对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实施严格准入,更全力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率先全省建设“互联网+”危险废物电子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产生、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目前,全市已有800家产废企业、40家处置单位和30家运输单位纳入平台管理。不仅如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经验正在全面推广,潜在污染地块排查和土壤环境监测任务正在开展,厦门市工业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也将于2017年底投用,切实为保障环境安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筑起了一道道“安全防线”。
【全民参与】
亮点成果
率先全省出台《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信访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优秀课件”评选活动和“我爱厦门蓝”环保公益摄影活动;与厦门大学、南普陀寺签署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协议,开展“善心善行”公共文明系列活动;通过《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和“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宣传环保知识,强化市民环保意识……一直以来,市环保局积极联手各方,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全民积极投身环境保护的氛围。2016年,厦门市率先全省出台《厦门市环境教育规定》,更是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了环境教育、宣传工作的落实。
不仅如此,厦门市还出台《厦门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启用在线监督举报管理系统“环保随手拍”平台,积极开门纳谏,凝聚社会合力。与此同时,市环保局不断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每月局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2016年,市环保局共受理相关投诉件、信访件5867件,信访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共受理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17件,均已按期完成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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