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被称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白色污染,贻害甚巨,可谓众所周知。塑料袋之所以大受消费者青睐,原因十分简单:方便。不过,“白色污染”越发严重,塑料袋已成重要污染源。
“限塑令”效果反弹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在“限塑令”实行初期,商场、超市、菜市场一度出现了无免费塑料购物袋可用的局面,人们购物也开始使用其他材料的购物袋。据调查显示,当时全国3万多家塑料袋生产企业有一半左右停产或者转产。可以说,当时的效果是显著的。
但是这种局面并未持续很长时间,随着时间推移,免费的塑料购物袋悄然回归,而原本停产的企业有80%都恢复了生产。“限塑令”的目的是减少塑料袋使用量,倡导环保理念,可在社会生活中,它发挥的作用却日渐微弱,甚至名存实亡。
塑料袋屡禁不止的原因
塑料袋为何难以禁止?一是塑料袋成本不高,携带方便,装完商品还可以装垃圾,消费者不在意其成本。二是商家有提供塑料袋的“动力”。塑料袋可以作为方便消费者的一种变相促销商品的方式,相对商品促销得利,免费塑料袋的成本对商家来说可忽略不计。另外,部分商家对塑料袋收取少量费用,但提供数量不限制,看起来倒像是在“卖商品”,对减少塑料袋使用量的作用甚微。三是“替代品”吸引力不足。无纺布等材质的环保袋不仅价格贵,携带也不方便。四是监管不力,“限塑令”被“架空”。塑料袋的生产、使用场所较多,给监督、处罚带来难度,最终结果是默许塑料袋的肆意使用。最后,政策存在局限性,餐厅与快递业是塑料袋监管的灰色空间。
根据人民日报的报道,面对塑料袋产业的各个相关方,政策执行陷入监管之难。既有监管层面的问题,也有利益关系的掣肘,再加上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限塑令执行中的困境,如同今天环境治理的一个缩影。对政府部门而言,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是加强源头治理的题中之义。限塑令也应该延长监管链条,不仅要限用,也要限售、限产,在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同时发力。
“限塑”之路漫漫
有专家认为,要完全禁止使用塑料袋,一时还难以做到。相比之下,扩大限制塑料袋适用范围,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袋,研制更为有效的替代品,以及强化监管、加大执行力度,都不失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还有分析认为,不妨按照环保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将“限塑令”的执行重点放在供给侧上。可对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征收环保税,将环保成本转嫁给供给侧,并加强对塑料袋回收利用环节的管理,对塑料袋回收商家给予补贴,从而控制供给并做到环保化处理。
在加强宣传、实行补贴等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地域的广泛性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超市、大商场等客流量比较大的商品零售场所也要创新思路,可以通过积分换购、会员赠送等方式,向顾客提供环保购物袋,或者提供购物篮租用等服务,倡导群众少用或不用塑料袋,减少对塑料袋的依赖,增强环保意识。
综上,“限塑令”的真正落实无法一蹴而就,除了政府重视,还要靠公众转变意识,需要每个人的坚持,当有一天“限塑”成为习惯,“限塑令”就不会仅是停留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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