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一路一带”国家战略以及“十三五”新能源规划中的重点产业,海上风电也是用来推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能源转型的重要手段。日前,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海上风电配套产业。
上述《规划》同时提出,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场,调整风电并网政策,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与陆上风电相比,发展海上风电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风力资源丰富且平稳以及对机组运行环境较低等优势。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经济步入新常态以及环保压力的持续增大,能源结构调整已刻不容缓。来自中国能源报此前的报道称,在现有的火、水、核、风、光能源结构中,除了风电,其他几种能源都或多或少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限制。而风电因为规划、利益分配、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相互影响,导致“三北”地区弃风限电现象在“十三五”期间无法根本解决。
在国家政策强力推进和大规模弃风限电的夹缝中生存现实下,海上风电装机自此迎来了“春天”,跻身我国“十三五”期间的新能源发展重点。截至2016年底,海上风电机组供应商近10家,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制造商共4家。在机组大型化的同时,包括海上风电安装船、海上升压站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为海上风电的发展提供了支撑。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力争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以每千瓦单位造价13000-20000元来计算,我国海上风力发电行业的市场空间大约在1500至2000亿元之间,蛋糕巨大。国家能源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在建和投产的海上风机仅176.3万千瓦,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规划的500万千瓦相差甚远。
而这也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仍将维持上行市场行情。未来,我国沿海地区的海上风电预计可开发量达5亿—10亿千瓦,按照当前的投资水平测算,这将是一个近万亿元的巨大市场。国家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中心数据显示,我国5米到25米水深线以内近海区域、海平面以上50米高度,海上风电开发潜力约2亿千瓦。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从收益率来看,经过测算,潮间带与近海风力的项目收益率都将超过10%。
但也有舆论指出,能否把开发成本降低到市场可以承受的程度,是实现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目标的关键。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未来技术的发展海上风力发电的投资成本进一步下降,地方补贴性政策的出台、对比陆上风电的价格进一步下调,海上风电项目必然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
迄今,海上风电已从以往的“暂停键”蜕变成“快捷键”。但对于中国海上风电而言,我们的目标不是简单建设几百万千瓦的风电装机,而是必须要做好技术、市场、运维等方面的准备,要稳中求快,不能单纯追求速度。为此,海上风电的建设,如何统筹管理、如何共享信息、如何通过实践形成海上风电标准体系和规程规范显得格外重要,也需要各方合力形成“大联动、大开发、大协作、大效果”格局,以推动海上风电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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