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致函湖北省环保厅,要求严肃查处武汉市新洲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武汉市环保局组织对新洲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查清理,目前核实全区共有175个建设项目在建或建成投产,经逐一核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有42个建设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环境影响较大、属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建设项目12个。
根据环境保护部网站公布的信息,这些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国科弘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气凝胶项目、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武船双柳特种船舶及重型装备制造基地水工工程(一期)项目、武汉安能电源有限公司的一次性锂亚硫酰氯电池生产项目、武汉阳逻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的武汉新港华中贸易服务区项目、武汉华顺新港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的建筑节能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中交二航局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结构工程钢结构生产二期项目、武汉市新洲宏发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的油脂生产线项目、武汉鑫江车冷机系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制冷设备生产项目、武汉华卫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用敷料生产项目、武汉博超线缆有限公司的电缆线生产项目、武汉御黍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蔬菜加工项目、武汉洪阳发钢构制造有限公司的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等。
环境保护部要求湖北省环保厅督促武汉市、新洲区环保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尽快对国科弘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气凝胶项目提出最终处理意见,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于6月22日前将处理情况反馈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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