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华清(化名)站在办公室的窗户边,看着不远处的几个油罐,眼中露出担忧之色。
作为山东一家地炼企业的高管,丁华清的担忧不无道理。“炼油行业和其他行业不一样,生产不能停。”丁华清说,由于涉及到机器折旧,重新投料等方面因素,炼厂设备停了赔钱更多。
因此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寻找一个更顺畅的销售渠道。
5月下旬,记者随隆众资讯山东地炼走访团进行实地采访时发现,丁华清对销路的忧虑,也正是大多数地炼企业头疼的地方。
1、地炼企业抢夺民营加油站竞争激烈
5月,加油站降价风潮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新闻。地炼企业作为行业中游环节,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如何在传统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拓出新路子,成了摆在企业面前的大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成品油销售的终端——民营加油站,已经成为地炼企业的必争之地。
丁华清表示,现在地炼企业抢夺民营加油站销售资源的竞争非常激烈。“如果民营加油站和别的炼厂合作,我的油品就销售不了,所以,有自己的加油站显得特别重要。”
丁华清表示,地炼企业自己有加油站,就有了稳定的销售终端,盈利也多了一个抓手。
在前几年成品油批零价差大,以及抢占销售终端想法的驱动下,丁华清所在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几家民营加油站。
但是近两年,成品油过剩愈加严重,再想要增加加油站数量,却发现难度倍增。
“想新建一个太难,买一个现成的民营加油站也不太划算,做加油站加盟的话不太好管理,我再看看能不能租赁一个合适的吧?”丁华清无奈地说。
对内销路不畅,一些地炼企业就想要“走出去”拓展市场。然而,对地炼企业仅放开一年的成品油出口权已于今年初叫停。
记者从隆众资讯获悉,近期,商务部已下发2017年第三批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其中仍没有地炼企业身影,获批单位仅“三桶油”及中化集团。
多家山东地炼企业人士对记者坦言,期盼成品油出口权能够重新放开,以解决成品油过剩问题。
2、自建加油站审批难、地价高
记者了解到,正如丁华清所言,地炼企业经营加油站的渠道有四条,分别是新建加油站、购买现有的民营加油站、加盟加油站,以及租赁现有的民营加油站进行运营。
“我们最想的当然还是自己新建一个加油站,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是自己的。”丁华清说,“但这很难。”丁华清叹了口气。
西南地区一家民营加油站老板于明(化名),听到地炼企业关于新建加油站的想法时,也摇了摇头,“我自己也想再建几个加油站,但是建不了。”究其原因,于明解释说,在现有加油站已接近饱和的情况下,新建加油站的规划已经很少了。一般只有新开发的工业园区或者乡镇等以前没有加油站的地方,才会有新建加油站的规划。
即便地方政府有新建加油站的规划,“地”与“证”的获取也让企业打起退堂鼓。
于明表示,加油站规划方案出台后,会将这块用地进行招拍挂,企业来竞拍。而高昂的地价费用,是企业不得不算的一笔成本账。“如果不考虑地价的话,一个乡镇的小型民营加油站建设成本只需要100多万元,中等站也就200万元到300万元,一个大型加油站的建设成本也就300多万元。”于明说。但是,如果加上地价的话,“一个位置好的地段,地价是相当高的,建设成本在千万元以上。”于明说。
丁华清表示,一般市区一亩地的成本已经是700万元到800万元了,而建设一个比较大型的、占地10亩左右的加油站,光地皮成本就是7000万元到8000万元。
从媒体报道来看,加油站地块拍出“天价”已不是新鲜事。去年9月,《现代金报》报道指出,一块加油站地块,拍出了近10万元的楼面地价,溢价率高达1218%,最终以1.36亿元的总价竞得。此外,去年6月,位于武昌白沙洲板块的加油站用地也拍出了5110万元的“天价”。
即便“地”的问题解决了,“证”的获取也令企业头疼。于明表示,加油站手续的审批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加油站的审批太难拿了,正规的加油站手续必须由省级政府审批,消防、安全等各种(手续)特别麻烦。”一位成品油相关行业人士对记者介绍,这些手续包括省经贸委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意见书,还要到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还需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因为加油机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如果你开业后,加油机没有通过质量部门检定,被查封都有可能。”上述成品油行业人士说。
3、民营加油站出售要价动辄千万元
在新建加油站难度大的情况下,有地炼企业将眼光放到收购现有的民营加油站上。
据中国石油流通协会和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11.8万家加油站,其中中石化拥有3万多家,中石油拥有2万家以上,两者约占总加油站数量的46.6%;剩余的6万多家属于民营加油站,约占53.4%。
但于明表示,“一般好地段、好位置的民营加油站基本运行得也不错,人家不愿意卖。比如像四川这边,一个县城中型偏小的加油站价格都要上千万元了。”于明详细分析说,如果在四川,一个行情较好的加油站,一天能卖10吨到20吨汽油。加油站的价格基本能卖到2000万元到3000万元。而想要收购一个年销量万吨级的民营加油站,都要接近亿元。
但不同地区的情况也有所不同。于明表示,一般加油站多、竞争激烈的地区,价格会低一些。
“以前加油站行情好的时候,我们也买过加油站。但是,现在考虑今年投资回报率变低的问题,就基本不买了。”丁华清说。
丁华清表示,一个几千万元的加油站,地炼企业当然买得起,但是现在成品油批发端和零售端价差逐步缩小,加油站利润在下降,此时高价买一个加油站就不合适了。
“加油站正由前两三年的暴利行业,变成现在的微利行业,地炼企业也不确定投入这几千万元,能在几年之内挣回来。”丁华清说。
那么,前几年和现在的投资回报情况出现了怎样的变化,差距又有多大?
丁华清举例说,一个一天销量能达到10吨的加油站,前两年行情好、批发零售价差大的时候,每吨利润在1500元左右,高的时候能到2000多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据此计算发现,理论上而言,一天的利润就是1.5万元到2万元。如果按照于明所言的10吨级别的民营加油站售价2000万元来计算的话,在以前,4年内便可收回建设成本。
但是目前,成品油价格低,加油站还时不时的搞降价优惠,每吨利润也就在300元到500元。“现在他们每升搞1块8的优惠,就相当于一天降2000多元的毛利了。”
据每吨利润300元到500元可以计算出,一天的利润为3000元到5000元,收回建设成本需要10到18年。
在有些地炼企业为收回成本而忧虑的时候,于明直言,“现在的情况是,像这种日销10吨左右行情好的加油站,就算你想买,别人也不愿意卖。”
“之前听说过广东省有个加油站,别人出价4个亿都不愿意卖。”于明说。
于明表示,很多愿意出售的都是快倒闭的加油站,或者加油站老板投资其他项目亏损,需要资金周转。当然,他们的要价也是非常高的。“他们更想一次卖个好价钱。”
4、盼借加盟及租赁加油站走量
除去新建及购买民营加油站,还剩下租赁及加盟两个选择。
加盟方面,丁华清表示,目前,已有山东地炼企业在尝试。即地炼企业提供平台,让民营加油站加盟到自己旗下,将民营加油站的招牌改为地炼企业旗下加油站,以发挥品牌效应。合作的前提,是地炼企业和民营加油站之间签订协议。丁华清举例说,炼厂要承诺供给该加油站多少量的油品,提供品牌等。
不过,丁华清指出,对于加盟的加油站,地炼企业没有经营权。地炼企业既没有运营成本,加油站产生的利润也和地炼企业无关,地炼企业不参与加油站利润分成。这也意味着,地炼企业只能赚取给加油站的油品批发价和成本价差。
“这更多的是对未来布局的考虑,而不是盈利。”丁华清说,在好的地炼企业品牌效应下,民营加油站的销量能够较以前得到提升,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在帮助民营加油站发展的同时,地炼企业也获得了更多的销量。所以,加盟加油站是互利共赢的。
不过,丁华清了解到,由于地炼企业对加盟站没有经营权,加盟站的人员不是地炼企业的工作人员,所以加盟站并不是很好管理,比较松散。
相对而言,租赁加油站显现出了一定的优势。尽管地炼企业没有所有权,但是拥有经营权,租赁费用按年计算,短期成本较自建与购买加油站更低。
“租赁其实挺合适的,山东这边省道、国道边上城乡结合部的加油站,一年租金30万元到50万元。市区里的加油站一年租金能到100万元~200万元。”丁华清说。“对于炼厂来说,现在从加油站获得的利润其实是很薄的,租赁更多也是为了走量。”
但是据多家地炼企业反映,愿意租赁且地段、行情较好的民营加油站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5、地炼企业呼吁成品油出口权放开
对内销路有困难,让地炼企业对未来成品油出口权放开抱有期许。
2015年12月,菏泽东明石化首获1万吨汽油出口配额,自此拉开了地方炼厂参与成品油出口的新格局。
不过,今年初,商务部下发的2017年第一批加工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显示,本次出口配额下发企业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中化,地方炼厂并未出现在本次配额名单之中,这意味着2016年刚刚给予地方炼厂成品油走出国门的权利暂时终结。
多位山东地炼企业人士对记者表达了对放开出口权的期盼。认为如果加工贸易出口能够放开的话,地炼企业将有更大的市场,油品过剩的局面也能得到缓解。
隆众资讯分析师丁旭对记者表示,加工贸易只赚取加工费而把污染留在国内,显然不符合长远利益,同样也不符国家成品油一般贸易全额退增值税的初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主营炼厂的加工贸易出口配额也在下降。今年,国内对主营炼厂下放的前两批加工贸易出口配额共计1573.5万吨,同比大跌55.7%。
隆众资讯分析师李彦对记者指出,地炼企业非常关注国家后期是否会再放开成品油出口。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出口是成品油出口的两种方式,区别在于加工贸易是来料加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一般贸易则需要收消费税。
李彦表示,虽然来料加工出口成品油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因需具备的条件较多,手续、流程较为繁琐,在出口的产品结构方面海关也有所要求,不如一般贸易方式操作灵活。不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因增值税先征后返,有一定的资金成本压力,部分炼厂在目前来料加工方式出口成品油可满足本企业诉求的情况下,暂未考虑增加一般贸易出口形式。
不过,也有地炼企业呼吁放开一般贸易出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炼化协会会长、山东东明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湘平表示,建议授予地炼企业成品油一般贸易出口资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炼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
李湘平认为,中国炼油产能过剩已成现实,为提升我国在国际能源市场竞争力,化解国内成品油过剩和市场“消化不良”的问题,授予地炼企业成品油一般贸易出口资质将是大势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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