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一年的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都有哪些执法人员参与?这些执法人员姓甚名谁?执法证号又是多少?环保部今天将这些信息全部公开。同时,环保部宣布己结束督查任务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失效,并对失效的执法证件进行销毁。
环保部在今天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人员执法证件信息公示》文件中表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2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的规定,2017年4月,环保部组织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环保部表示,此次督查的城市是京津冀“2+26”城市,具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廊坊市、沧州市、衡水市、邯郸市、邢台市,山西省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德州市、滨州市、济宁市、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焦作市、濮阳市、开封市。
至于此次督查所涉及的执法人员,环保部说,是从全国环保系统抽调的。
环保部今天公开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样式,其中,封皮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监察执法证”,里面有执法人员照片以及国徽标志。同时,公开了正在进行的第五、六轮次正在使用的环境监察执法证编号范围以及参与执法人员的信息。
针对此次强化督查第三、四轮次督查已结束,环保部宣布参与第三、四轮督查的执法人员的环境监察执法证已经失效,并公告了每一个执法人员的名字以及执法证号。环保部表示,这些人员的相关证件由环保部回收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