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封市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者,有力地推动了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开展。
一、尉氏县久龙橡塑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2017年4月22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导组及尉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久龙橡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正在运行的水膜脱硫除尘器使用的循环水现场测试PH值为3,呈酸性,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尉氏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涉嫌环境犯罪情节,目前已移交尉氏县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二、顺河回族区取缔孙小勇砖窑厂
顺河回族区孙小勇砖窑厂存在厂区内堆放大量砖坯,露天烧砖坯,没有任何大气治理设施,属盘窑,是落后产能,没有环保手续等环境违法问题,属“散乱污”企业。顺河区政府于2017年4月17日成立专案组,对孙小勇砖窑厂实施依法取缔。
土柏岗乡国土资源所依法向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通知书》,责令该砖窑厂全面停工,并实施拆除。该案件已移交市检察院进行进一步处理。
三、鼓楼区取缔小塑料群
鼓楼区南苑办事处地处城乡结合部,存在20余家废塑料加工和石英石切割作坊,其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属应取缔的“散乱污”企业。2017年4月11日,鼓楼区组织力量对10家拒不自行拆除的塑料颗粒加工点依法进行集中取缔,其中包括环保部督查组发现的杨砦村徐现伟塑料颗粒加工点。通过一天的行动,该小塑料群取缔完毕。
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取缔马家河桥南岸砂石料加工点
金明工业园区马家河桥南岸砂石料加工点是附近村民私自占用土地建设的,属“散乱污”企业。2017 年3 月25 日,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力量对砂石料加工点进行拆除清理,并对该块裸露地面播撒草籽,修复土地生态。
五、禹王台区取缔龙宝饲料院内东侧土法炼铅加工点
禹王台区龙宝饲料院内东侧土法炼铅加工点是利用废旧铅酸电池为原料,通过土炉炼铅,污染严重,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4月20日,禹王台区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该企业实施断水、断电措施,并依法实施取缔。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同时,为严明工作纪律,对在此案中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追责处理。
六、通许县取缔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
河南兴中建筑防腐保温有限公司通许分公司,没有工业用地、发改委备案确认书及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等,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5月3日,该县政府成立专项清理小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连夜对其依法实施取缔。2017年5月5日,该企业设备、原料、成品清除完毕。
七、开封市祥和有机化工厂分厂环境违法查处情况
2017年5月12日,祥符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开封市祥和有机化工厂分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贮存危险废物(废机油)造成环境污染。该企业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就该案涉嫌环境犯罪情节依据相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