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依托辖区内丰富的煤、铁资源,逐渐发展成全省钢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钢城”已成为莱芜的一张名片。在传统工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承载力低、产业结构重、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莱芜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
为加快绿色发展,莱芜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充分发挥环保倒逼作用,以铁的决心和措施向污染宣战、向突出环境问题宣战,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莱芜市大气污染治理十条》,强化监管,精准治污,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今年1月~4月,莱芜市大气四项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同比分别降低25.0%、15.4%、17.6%、13.5%;蓝天白云天数72天,同比增加19天,增加天数列全省第2位。特别是4月,莱芜市PM10、PM2.5、蓝天白云天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省首位。
1 以督察为契机 整改突出问题
156件交办问题已办结128件
莱芜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开会研究,市委书记王良、市长梅建华多次听取专门汇报,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掀起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的高潮。
莱芜市按照要求,全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156件交办的问题已办结128件,其中,关停取缔非法企业68家,涉嫌拘留移送公安案件4起,立案处罚45起,罚款387.9568万元,约谈12批次45人,涉嫌行政拘留4人、问责5人。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莱芜市深入开展“春雷执法”行动,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组织夜间执法检查15次,今年以来已立案88起,罚款599.5万元。
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登记造册,依法依规整治,先后关停小造纸、小化工等小企业27家。将小砖瓦窑、小石灰窑、小石料厂等“土小”项目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目前,全市正组织针对纳污坑塘、“土小”取缔和乱排乱放行为的专项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
莱芜市还在辖区内开展了市级环保督察,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分4个督察组对6个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15个市直部门单位和莱钢集团等5家企业进行集中督察,共发现和梳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政府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治污等各类问题45个,已整改完成30个,15个正在整改。
2 制定地方“气十条” 细分任务精准发力
淘汰改造297台燃煤锅炉,建筑工地实现“6个100%”
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首当其冲。莱芜市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深入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针对扬尘污染、面源污染特别是PM10浓度高等问题,莱芜市制定出台《莱芜市大气污染治理十条》,涉及加强对钢铁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化工企业和石灰企业的治理力度、关闭整治石材开采有序恢复治理等10个方面,将“大气十条”任务细分为21项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环境深度治理,莱芜市组织莱钢、泰钢、九羊3家钢铁企业制定《环境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并邀请中冶建研究院和山东省冶金设计院的专家对3家企业的污染治理现状进行评估,对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诊,评审深度治理方案。
2017年,莱钢计划投资约2.08亿元,实施污染治理项目19个,其中 4个项目正在施工,两个项目已完成招标,其余13个项目已确定工艺路线和改造方案。泰钢计划投资约1.27亿元,实施钢铁行业深度治理项目10个。九羊集团计划投资约4.57亿元,实施污染治理项目10个,目前已完成两个,正在施工的7个,准备施工1个。
莱芜市不断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对辖区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制定淘汰改造工作方案、补助政策和考核办法,明确淘汰改造标准,逐台明确治理方式、完成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排查出的297台燃煤锅炉将于10月底前全部淘汰改造完成。
在建筑扬尘治理方面,莱芜市住建、城管等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严厉督导,跟踪落实,对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围挡、冲洗、道路硬化等措施,并安排专门督导员,每日进行考核打分,依次排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扬尘治理“红黑榜”,目前城区内建筑工地基本实现“6个100%”。
莱芜市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开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在今年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先后出动3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余家,检查工地60余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停工的建筑工地、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污染物直排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和移送。
3 集中整治重点行业 打造长效监管机制
83个管区每个管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既要打攻坚战更要打持久战。莱芜市委、市政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治理体系,探索建立环保工作长效机制。
为强化重点领域行业整治,莱芜市组织环保、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制定钢铁行业深度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市道路保洁、烧烤经营等行业专项技术导则、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坚持“谁制定、谁落实、谁考核”原则,真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好环保”的要求。
莱芜市深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制定出台《莱芜市深化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办法》,要求全市83个管区每个管区(片区、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组织各区(功能区)制定环保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逐级考核到各区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办)、村,构建覆盖市、区、镇、村层层考核的工作体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为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莱芜全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烟囱超45米的66个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在37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43个信息公开屏,向公众实时公开污染源排放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莱芜市将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常态化,在新闻媒体设立曝光专栏,并落实“一案多查”,既追究违法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各级各部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环保工作进展、责任落实等情况都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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