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发布了《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明确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对煤矿项目,要求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通知还明确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具有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和整车研发能力,符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另外,对于政府项目可准权限的下放,通知强调,要按照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具体划分市州本级和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权限,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基层政府承接能力要作为政府管理权限划分的重要因素,不宜简单地“一放到底”。对明确要由市州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记者杨杰妮 实习生李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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