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山东已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地市存在的“散乱污”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8万余家,清理取缔1.2万余家,占任务总数的31.6%。
山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7个地市依然存在底数不清、许多“散乱污”企业未纳入排查清单等问题,山东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摸排,全面摸清“散乱污”企业底数。凡是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必须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标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关停取缔。
2017年4月起,环境保护部组织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督查范围包括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2+26”城市,即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
5月8日-15日,山东省环保厅对上述7个地市开展了督导检查。6月20日-25日,山东省环保厅再对上述7个地市存在的“散乱污”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落实环保监管职责。
2017年6月28日至2018年3月31日,山东省环保厅将再派出7组人员对上述7个地市进行现场督导,通过明察暗访和夜查、突击查、“杀回马枪”等随机抽查的方式,主要对大气污染源治理情况、各市自查自纠效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地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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