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7月4日消息,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制定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350 亿立方米以上。
重点任务方面,一是实施城镇燃气工程;二是实施天然气发电工程;三是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四是实施交通燃料升级工程。
《意见》提出,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控交通领域污染排放,将煤改清洁能源纳入环保考核。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发电价格机制。健全天然气市场体系,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
《意见》强调,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法规标准“立改废释”,强化天然气设施用地保障,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建设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意见》还指出,支持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在防范风险基础上创新合作机制和投融资模式,创新和灵活运用贷款、基金、债券、租赁、证券等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天然气利用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基础设施。在清洁能源利用和大气污染治理领域,支持京津冀晋鲁豫等重点地区金融支持政策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