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河县完成了5家火电、造纸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部核发完毕。这是齐河县首批5家企业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地保障了2017年7月1日起,火电、造纸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全县形成了企业自觉守法、部门日常监管、社会公开监督的良好氛围。
为扎实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齐河县环保局专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污许可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局总量办,负责全县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该局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和部署,及时制定了《齐河县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列出了申报范围。该局组织相关企业环保主管人员进行了排污许可证专题培训和模拟填报工作,现场到企业指导使用申报程序和方法,帮助企业人员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切实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技术操作问题,确保了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法、规范性。通过调查摸底、企业自查申报、环保部门审核把关、相关科室审查会商、企业信息公开等程序,最终对符合《火电行业、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的5家火电、造纸企业进行了申核上报,并顺利通过上报申核,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全县完成5家首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自从7月1日起,齐河县环保局将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做好管理台账记录,按期上报排污许可证管理运行情况,确保企业按证排污,并严厉查处企业无许可排污、不按许可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