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数据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准确,治理策略就很难对路,因而斩断监测数据造假这根线是环保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统一运维,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省级考核,省级监测”,增强空气质量数据的准确、全面、真实,湖北省环保厅计划从8月1日起,上收全省97个空气自动站的监测权,由省级统一管理、第三方机构统一运维,改变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的局面(7月2日人民网)。
有人形象地将环境监测称为环境管理的耳目,如果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将导致环境管理耳不聪、目不明,变成聋子和瞎子而成为摆设。这不仅使环保监测体系名不副实,更会误导公众,后果相当严重。原来环境“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为了减轻考核压力、实现环境质量达标等目的,加上地方环保部门的人事任命权、经费分配权等在地方,一些地方政府或明或暗地让环境监测部门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本该为数据真实性把关的环保部门监测人员竟然成了“内鬼”。如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局长、长安区监测站站长等人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干扰空气质量数据采集。这不仅让人怀疑一些地方对环境治理的决心,也对环保部门的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保工作的基础,数据不准确,治理策略就很难对路,因而斩断监测数据造假这根线是环保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湖北上收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由过去“监测在地方,考核在省级”变为“省级考核,省级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收归省里后,监测站人员不再属地方行政部门直管,地方政府对他们也没有指挥权,从而降低数据造假的概率,有利于空气质量数据的准确、全面、真实。
当然,上收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不等于万事大吉了。就算这些监测站全部由省级统一管理,也不能绝对保证不会出现造假的情况。试想,监测站工作人员在一个地方混熟了,肯定也会有人用各种利益来引诱他们,如果一些人的素质不高,就极容易被拉拢过来,培养成“内鬼”,从而沆瀣一气进行数据造假。以前有关部门到下面检查或查处时,就发生过有人向下面通风报信的情况。另外,一些地方的设备生产商、运维公司等,假借进行设备维护等名义,在设备上做手脚,或配合或参与到作假的过程,这也是常事。
因此,上收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后,更应该加强监测管理,堵住各种“数据造假”的制度漏洞。特别是要配备一些政治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监测工作,而且监测人员要不断地进行异地调换。另外,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等,要进行更加严格的在线实时监测,进行“飞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数据,要迅速追查。不管是监测站工作人员,还是设备生产商、运维公司,一旦参与或配合数据造假,都要从严从重打击,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某一运营设备作假,该运营商应被清除出国内市场,以此威慑运营商。当然,也有必要要提醒那些监测站的工作人员、设备生产商、运维公司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监测事权收归省里后责任更大,千万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去碰监测数据这根红线,一旦没了底线,必会遗憾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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