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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是全球循环经济的热点地区,我们国家的废物回收利用率是79%,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达到96%。”
在近日召开的“2017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国际)高层论坛”上,荷兰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院副合伙人、固废管理及循环经济高级专家弗瑞克·万·埃杰克列出这组数据时,现场不少参会者发出惊叹:“哇,这么高!”
惊叹或许也是出于巨大差距。仅就建筑垃圾而言,据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在15.5亿—24亿吨之间,但回收利用率仅5%左右。
高效的废物资源管理体系
“荷兰是一个人口密度非常高的国家,我们必须用创造性的方式来处理资源。”弗瑞克介绍,荷兰目前拥有1700万人口,国土面积仅4.18万平方公里。有限的空间和资源决定了荷兰人必须走循环经济的道路。
2015年,荷兰在全球创新指数中排名第4位。事实证明,荷兰人的创新基因似乎也被应用在对资源的循环利用上。
荷兰每年产生6000万吨废物,其中79%实现了循环利用。“其余绝大部分又通过焚烧产生能源,只有3%被填埋。”出席论坛的荷兰驻华使馆基础设施与环境参赞魏安娜介绍,过去6年中,荷兰对塑料包装的回收利用率提高了一倍。2014年时,荷兰废纸和废纸板的回收利用率就达到了82%,而金属的回收利用率高达94%。
这一成就首先基于荷兰独特的废物资源管理体系。
荷兰自1979年就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它对生产者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征收废物填埋税。为了推进循环经济,荷兰对资源循环利用进行充分规划,在政府部门之间开展有效合作,并带动废物管理行业积极参与。值得一提的是,荷兰针对废物的回收利用在全国形成了统一的数据统计体系和监控体系。
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是典范
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是荷兰循环经济的一大亮点。弗瑞克介绍,荷兰每年产生2500万吨建筑垃圾,整体回收利用率是96%。如果单就水泥、砖块、碎石等惰性建筑垃圾而言,这一数字为99.8%。
“我们之所以非常重视对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是因为它是欧洲所有垃圾中最主要的来源,几乎占30%。”弗瑞克说,为了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荷兰也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法律约束体系。
比如,荷兰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对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后再处理,有害废物需要进行登记,且禁止进行填埋。
这就决定了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工序也要精益求精。弗瑞克介绍,在回填之前首先要对建筑垃圾进行净化,也就是把危险的建筑垃圾分离出来,然后把木料、金属、玻璃、塑料等分离出来进行回收利用,再对剩下的水泥、砖块、碎石等惰性建筑垃圾进行筛选、粉碎,最后用于道路、堤坝、海岸工程等建设。
“在这个过程中,荷兰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快速发展。”弗瑞克说,过去荷兰的建筑垃圾处理依靠破碎机、分离器和涡轮机等;而现在的建筑垃圾自动循环系统,可以凭借磁力筛选机、X光分离机、颜色分离机等,把塑料、非金属、混凝土和砖块颗粒等自动筛选出来。
不能单纯为了循环而循环
去年9月,荷兰政府启动了全国性的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提出,到2050年荷兰要实现全面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和资源回收利用的双轨增长。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荷兰在社会各个层面开始采取行动,并设置了清晰的目标。”魏安娜介绍,其中包括到2030年对矿物、化石能源和金属等原材料的消耗减少50%。与此同时,荷兰还对循环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开展调查,并形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魏安娜认为,驱动该项目的不仅仅是生态因素,还有经济因素。她解释说,荷兰相关研究机构初步估计,荷兰的循环经济为其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增加了73亿欧元的交易额,以及54000个工作岗位。此外,循环经济的开展可使荷兰每年的原材料进口量减少约1亿吨,相当于荷兰每年原材料进口总量的1/4。
弗瑞克也强调了市场因素对循环经济的重要性。
他认为,就建筑垃圾而言,有力的法律法规框架有助于市场形成,但循环经济是否能够壮大,还要依赖多种市场因素。比如,为再生材料进行环境测试并贴上质量标签,可以增加客户的使用意愿。而尽量实现再生材料的价格与质量的平衡,也可以提高其市场需求。
“开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的决心,但是光靠法律约束,而没有市场调节,循环经济不会有效发展。”弗瑞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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